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频道首页图片

组织部长的肮脏关系网

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涉嫌买官卖官被“双规”。记者调查发现,在他的背后,是围绕着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恶劣行径编织起来的一张罪恶关系网,网罗了省内多名有权有势的高官——
2006-08-16 20:36:24 SRC-71
   
  6月4日,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涉嫌买官卖官被“双规”。
记者调查发现,在他的背后,是围绕着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恶劣行
径编织起来的一张罪恶关系网,网罗了省内多名有权有势的高官——
  6月30日,《新华日报》发布简要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
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此时,关于徐国健因买官卖
官被“双规”的消息已在坊间传开。与徐案有关联的江苏省检察院原
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也于6月14日被免职。据悉,徐国健是
全国第一个落马的省级在任组织部长,而韩建林是全国第一个“出事”
的省级反贪局长。
  中纪委急出手徐国健被双规
  6月4日,中纪委联合中组部的办案工作组对徐国健实施“双规”,
理由是“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一位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江苏省纪委官员证实,当日,中纪委搜
查了徐国健的办公室和住所。另一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在徐的住所当
场搜查出大量现金,“另有三名家庭成员被带走”。
  据悉,4日当天,在江苏省委召开的临时会议上,中纪委那位副
书记发言,一方面通报了徐涉嫌犯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还对
江苏省委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反腐倡廉给予评价。
  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一位江苏省纪委官员说,徐国健“双规”不
久后就“喷”了。“喷”是纪委系统内使用的术语,意思是被“双规”
对象交代了问题。
  交通厅发窝案牵连出大贪官
  江苏省交通厅纪检组一位副组长透露,当时,中纪委以“涉嫌经
济问题”为由亲自经办王文锦一案。是王文锦的事发牵出了交通厅厅
长章俊元,继而又牵出徐国健。  今年2月3日晚,原江苏京沪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锦被“双规”,停职接
受调查;同晚,原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党委
书记章俊元也被“双规”。
  “拔出萝卜带出泥,章俊元是因为王文锦出事而被带出,如今徐
国健重蹈覆辙。”一位知情人士说。
  江苏京沪公司现有国有资产近百亿元,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
的大型国有企业,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控股。江苏省交通厅一位举报
者称,在没有任何监督机制和考核依据的情况下,王文锦将年薪20万
元分解,以月工资18101元领取,王文锦的年收入是公司平均工资的3
5倍,是一线员工的50倍,是短期合同工的100多倍。京沪公司一些员
工将王文锦唤为“王百万”,称他是“一个典型的贪污创新能手”。
  “章俊元的关系网很大很深。省检察院少数负责人去年下半年经
常与章在一起活动。”上述交通厅纪检干部说。
  而一位举报者则直指“省检察院少数负责人”就是江苏省人民检
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副局长韩建林。举报者说,韩建林经常与章俊
元、徐国健等人在一起,并时常在关键时刻为他们“放消息”。5月1
4日,中纪委对韩建林实行“双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一个月后宣
布免去其副检察长职务。
  两年前,韩建林曾因查办东北沈阳副市长马向东贪贿案荣立一等
功。《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称:“一个曾令‘慕马案’主角之一
马向东战栗的人,这一次戏剧性地变换角色,轮到他自己战栗了。”
  我让你当厅长你给我儿肥差
  曾抽调到省纪委工作的那位人士称,章在2001年1月被委任为江
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这一任命实际上得到了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
大力支持。在扶持章俊元坐镇江苏省交通厅的过程中,徐国健通过两
种途径取得了回报,一是现金受贿,二是长子徐扬在交通系统得到了
肥差。
  由王文锦、章俊元、徐国健形成的一张关系网,呈金字塔保护结
构。
  据江苏省交通厅一位退休干部介绍,王文锦1953年出生,浙江萧
山人。1986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江苏省交通厅,曾担任过秘书一职。19
92年至2001年5月期间,被委任为扬子大桥建设公司副总经理。王文
锦的命运大转折发生在2001年5月,当时他被调入江苏京沪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并被提拔为总经理、副董事长。
  章俊元与王文锦同年,江苏南通人。1996年9月,章晋升为江苏
省交通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2001年1月,章调任江苏省交通厅党
组书记;同年3月,章兼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2001年6月,章
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从而成为党、政、财三权在握的绝对一
把手,直至今年2月出事。
  可以看出,王章二人仕途升迁的时间相当接近。知情者透露,正
是由于大权在握的章俊元一手调动,王文锦才得以顺利提升。
  2002年年底,王文锦执掌的京沪公司,委托常州证券公司投资理
财购买1000万国债,年利为8%,而此举实施前,既未在公司董事会
上通过,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如果不是省厅有领导关照,这
么大的事不可能由王独断。”交通厅一位举报人说。在这个腐败权力
的链条上,如果说王文锦的上层环节是章俊元,则亦有证据显示,章
俊元的保护伞正是徐国健。
  儿子疯狂捞钱老子背后撑腰 
  据记者了解,4月2日,徐国健的长子徐扬被中纪委“双规”。
  “对于一个腐败分子来说,在交通系统捞一个肥差比直接受贿百
万甚至千万要更实惠。”江苏省人大一位常委会委员说。
  知情人透露,2000年8月,章俊元被提拔为交通厅党组书记时,
人称“徐公子”的徐扬仅是江苏某厅的一位普通科员。随后,章俊元
组建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便将徐扬安排其中,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等职。
  2001年3月,章俊元担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一职,徐扬则
从控股公司调到产业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
  徐扬曾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下面办过一家信息公司。工商资料显
示,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机关工会和集团占有这家信息公司63.33%的
股权,江苏新华发公司占有20%股权。
  记者掌握的举报材料披露,在2002年的一次董事会上,信息公司
的董事们通过决议,从新华发手中买了一处房产,而该房产实际上是
新华发公司从另一公司手中花462万元买来,一转手却以930万元的价
格倒给了信息公司。
  举报人认为,在这宗交易中,新华发公司充当了卖家与买家的双
重角色,其实质是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占大股的信息公司手中洗钱。
  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另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集团机关工会,工会负责人梁某理应是董事会成员,但徐扬从未让
梁某出席过董事会。相反,徐扬却先后把完全不具备董事资格且未经
过股东授权的王文锦等人召进信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徐扬还在交通系统其他公司交叉任职。已披露的消息显示,徐曾
担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该职于2003年5月15日离
任。
  另有证据显示,徐扬在江苏省交通系统内的锦绣前程,与其父徐
国健直接相关。《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一份2002年10月29日的《
关于增补中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文件记
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建议增补3名党委委员。根据公司人员
的实际情况,拟推荐周其岗、徐扬、杨飞同志任党委委员。”
  这个请示报告的抬头是“省委组织部、省委企工委”。
  据江苏交通系统人士讲,“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任命徐扬为集团
党委班子成员,实际上是走曲线变成了省管领导干部。”
  《21世纪经济报道》称:按照程序,这个批准应该报给省委常委
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
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台上频唱高调台下屡行龌龊
  “表面看来,他算是个相当低调稳健的人。”江苏省人大一位常
委会委员如是评价徐国健。徐是江苏盐城阜宁县人,调任省委组织部
长之前,徐国健曾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一份资料显示,徐担
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8年时间里,前3年并非省委常委。
  “这在全国都是十分罕见的。”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指出,
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
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
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现在看来,人们对徐国健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江苏省政府
参事室主任赵奇僧说。
  另一位知情人士称,今年上半年,徐国健一反常态,不再低调。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江苏一些县市在正处级干部任用选拔上实行
“公推公选”,并一度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而在本年度内,徐
国健频频接受新华社和《新华日报》的专访,呈现出其高调的一面。
  今年2月15日,徐在江苏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发言指出:“‘公推
公选’要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来克服吏治腐败和用人上的不正之
风。”“但徐国健犯事的主要原因或许正是卖官。”江苏省委党校教
授刘长江说。  (据《新京报》)
编辑: wyf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