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女毒贩马秀琴被市一中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据市一中院办案法官讲,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京城最大一起贩毒案。
马秀琴来自甘肃省一农民家庭。去年1月,她只身来北京打工。遇到老朋友“马哥”后,举目无亲的马秀琴很快投入其怀抱。起初,马秀琴认为“马哥”在北京开饭馆。但她很快了解到,“马哥”在北京做毒品交易!
在“马哥”的劝说下,马秀琴抱着“只要能挣钱,管它违不违法”的念头,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
马秀琴很快取得了“马哥”的信任,并全权负责其在北京的业务。每做1万元生意,“马哥”就给她提成100元。马秀琴的“业务”一度十分红火,她每周都要到银行以“李什二布”等人的名义存款,每次存款5万至10万元。马秀琴存的钱都是吸毒人员买毒品的钱,经常被银行职员查出假币。
2003年6月,一个由甘肃省东乡籍人员组成的特大贩毒团伙进入警方视线。该团伙成员遍及甘肃、云南、新疆、北京等地。一个月后,警方抓获马秀琴,并从其住处搜出海洛因13.2公斤。
据马秀琴供述,在一年时间里,经她转手的海洛因就达30公斤,可称得上是京城毒品市场的“批发商”。马秀琴掌控着大量毒品,让曾因贩毒坐过牢的张尕娘跑腿送货,自己则等着数钞票。仅2003年6月,马秀琴就给甘肃的老板汇回毒资300余万元。
临刑前,马秀琴向法官提出请求,希望把她的遗物送还其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