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节俭办赛:申办大型赛事现有场馆应达7成

2014年07月11日 10:48作者: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办、举办体育竞赛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整合体育、文化、会展等场馆资源,合理规划新建场馆。针对存在的一些地方借申请体育赛事大兴土木、大搞场馆建设等现象,《办法》明确提出,举办体育竞赛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整合体育、文化、会展等场馆资源,合理规划新建场馆。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二十三条主要内容中,涉及节俭高效举办体育竞赛的占到8条,其中包括一般不搞大型团体文艺表演、大型焰火燃放等内容。对存在的以举办体育竞赛名义进行无直接关系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等现象,《办法》明确规定,申办国际、洲际、全国综合性体育竞赛和省运会,现有场馆数量应当达到承办竞赛所需总量的70%以上;申办国际、洲际、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以及其他省级竞赛,应当具备比赛所需的全部场馆。《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举办体育竞赛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节俭高效的原则;举办体育竞赛应当严格控制规模、规格,严格经费预算管理,控制和压缩经费支出,不得安排与竞赛没有直接关系的交流、展示等活动,一般不搞大型团体文艺表演、大型焰火燃放;体育竞赛应当严格控制筹办工作总结表彰活动,不得擅自提高表彰规格、扩大表彰范围、增加表彰数量,对确需开展总结表彰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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