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失地农民开领养老金 每人每月571.97元

2014年07月07日 15:37作者:来源: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高晓飞)7月1日一大早,日照街道七里二村的被征地农民张守秀就来到农业银行城关支行,缴纳了被征地参保费用。自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东港区抢抓这一政策机遇,加大工作力度,让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保障。今年以来,全区共有5.54万被征地农民进行了就业备案,目前正组织参保缴费。截至目前,全区共征缴保费 8亿元。当前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首批2.09万达到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为了做好失地农民参保工作,东港区人社局印制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明白纸,通过基层平台发放到所有被征地农民家庭中,帮助群众把政策讲明、把利益说透,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这次参保群体以年轻的被征地农民居多,对养老退休缺乏长远认识。针对这一情况,东港区农保处特别指出:参保缴费年限视为工作时间,可以累积工龄、转移保险关系,在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时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验,每人还能享受7000元政府补贴。

    另外,根据东港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镇街道第一时间组建了一支由人社所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和村级协办员组成的经办队伍,并组织专题培训,让基层明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方法。这支队伍既是业务经办员,还是基层政策讲解员,形成了区 、镇、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局面。

    部门联审到位,严格认定程序。东港区加强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参保人员名单要分别经村(社区)、派出所、经管站、国土所、人社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把关 ,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各村(社区)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名单在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及时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不漏一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入。近期,东港区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男满60、女满55周岁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

    据了解,失地农民参保范围为《日照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时符合参保条件的21万被征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缴费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15年;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按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参保缴费 ,应当补缴的按相应补缴年限进行补缴。2013年已到退休年龄、应参未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参保缴费 ,其未到退休年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同步参保。已到退休年龄、按规定参保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农民,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7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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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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