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6 11:46:00 我要评论
来源:【人物小档案】
他先后获得 “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全省先进个人”、“德州市十佳律师”、“德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首届齐河县优秀青年卫士”“齐河县司法局先进个人”“十佳干警”等多个荣誉称号。13年来,他办结案子30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其中国家财产1000多万元。解决受困群体案件400多起,其中为孤寡老人处结案件200多起。
雪中送炭,让支离破碎的家有了生机
“没有杨主任给俺讨回6万多元赔偿金,家恐怕早就散了。”安头乡孙建国激动地说。
孙建国身患残疾,妻子也有痴呆症,儿子只有6岁,家境十分困难。去年6月,他儿子不慎掉进前邻居张强垫宅基挖的深水坑淹死。孙建国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杨宜广通过现场勘验,深知打赢这个官司的难度,一是挖坑责任界定难,在杨宜广多次到村里取证挖坑责任人时,村民不配合,也没人愿意出庭作证,老杨更是心急如焚。后来,他三天吃住在这村,挨家挨户劝说开导,知情村民被感化了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便是过错责任划分的问题。老杨明白必须要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才能使法官认同自己的诉讼主张,于是他查阅法律书籍、法律条文、经典案例。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对方承担6.5万元的赔偿。半年后,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裁定维持原判。一年后,老杨又进行多天细致取证与法律条件的充分准备,为老张多次辩论,孙建国胜诉得到了6.5万元的赔偿。
两年追诉,让欲死的刘和平有了生存的愿望
去年10月,刘和平在修房子时从房顶摔下造成腿部骨折,被送进某医院,院方为其进行了髓内针固定手术。由于钢制质量问题导致二十多天三次断裂,造成骨不连接。刘和平向援助中心求助,案件诉至齐河县法院,杨宜广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医院拿出2万元先为黄某治病,出院后就造成伤残、误工、护理要求院方赔偿。
由于刘和平的案情复杂,加上医疗事故取证十分困难,医院相对于患者来说很强势,所以案件进展很慢很曲折。在一审、二审中反复重审败诉后,刘和平觉得胜诉没希望了,还多次劝老杨不再做无意义的申诉了。绝望之际,刘和平在服毒自杀时,被老杨及时救下!杨宜广不厌其烦,不嫌琐碎,积极取证,查找相关法律,一次次带着因残疾行动不便的刘和平挤公交车、汽车、上火车,从齐河到德州,最终为刘和平讨回了公道,判决医院支付刘和平赔偿金50000元。
感情注入,让80岁老人享受到了家的温暖
王其忠是大黄乡某村人,已80岁高龄。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四个儿女都不积极,致使他衣着、吃住都很困难。特别是在住上,他借居在邻居废弃的小破屋中,小破屋拆迁后只能搭一个小棚子盖上塑料布居住。杨宜广了解情况后,主动到村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最终无果。随后以其子女支付赡养费,并为老人新建房屋要求起诉到了县法院。案子一审判决后其儿子不服上诉至德州中院,后德州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在杨宜广的调解下,老人和子女达成了初步的协议,老人撤诉。一年之后,老人因子女与其发生争执,执意起诉。杨宜广为老人书写了起诉状,起诉到法院,经开庭判决其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人50元生活费,并为老人修建房屋。但是判决生效后他的儿女仍不履行义务,杨宜广又代理该老人申请执行,经过执行程序,其子女才把钱交到法院。当杨宜广将法院执行的赡养款送到老人手中,老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感激地说:“要是没有杨主任的帮助,俺还吃住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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