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前后花费了数年时光拍摄完成的影片,是他做导演之后的第三部。他第一次做导演,是在1994年。13年间,3部电影。这是这个被公认的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的最好的华人导演之一所做电影的频率。
很难说“太阳”属于什么片子,仅仅用“商业”和“艺术”来划分,未免幼稚。
5月某一天,姜文的新片在北京做私人放映。门口有酒,还有姜文。他的姜一朗已经出落成小少女模样,手脚细长,眉眼并不如通常混血儿那般浓烈,反而有江南女孩的清秀。
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曾经拿一只哈密瓜做爸爸的脸,上面用小刀刻好五官,嘴巴是姜文式抿着的,还给他戴了一顶帽子和咬着一支雪茄。这个“爸爸的脸”就放在姜文工作室显著位置,有朋友做客,姜文必要推荐。
现在她有了一个弟弟,自己渐渐知道要做一个小姐姐了,有时候有了大女孩的矜持,有时候也仍然很皮。她的弟弟出生没多久就被爸爸抱去在新片中亮相,因为天气太冷又需要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光着躺在铁轨上,谁家父母都不舍得。电影开始,看到鲜花丛中的弟弟,她安静地在座位上坐下了。
电影非常忧伤,但看上去始终欢快。这个小女孩第六次看爸爸的这部电影,在她以后漫长的惊险重重的日子里,一定会有意义。这是一部体贴女人的电影,它展示了一个女人的所有爱情阶段或者所有女人某一个身处爱情的阶段。
一直以来,快乐会随着爱情的出现逐渐递减,因为途中,永远有状况让女人束手无策——在《太阳照常升起》中,你会发现她们被强硬地扭曲成一个造型后,各种摇曳姿态。可能也是美的,可能美得非常本能,可能很滴血。
姜文其实非常在意观众对于他的电影的认同,当然那些认同也不能泛泛。看片散场,他照例候在门口,希望听到大家真实的反应。
大家震撼,醉,不愿从那个世界回来,后来很多人随姜文回去聊过半夜——那是一次很奇特的观影经历,整个过程如同坐过山车,飞扬神气,充满刺激,也要很强的心理素质和很灵敏的即时反应。
故事分四段,分别讲述的是“疯”、“恋”、“枪”、“梦”。前三个故事基本上是顺着走的,人物有延续,只是发生的时空不同;而第四个故事如点燃的灯芯,瞬间把所有故事照亮。
这是一种如梦初醒的感觉,就好比“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最后一个故事就是“断肠人在天涯”。姜文说,这样的结构其实文学作品当中早已普及。
这样的电影从布局角度讲,是一件极其耗费心力的事情。它需要很深的城府和阅历。它也让导演姜文从少年结束了青春期,走向了成年。
说起做这个电影的初衷,姜文说:“还是‘非典’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我坐出租车回家,下车的时候要付钱,司机突然说,不用了,你不就是那个演姜文的人吗?”
那句话给他很大的震动。有一些做电影的男人常常会在生命中被奇遇造访,而他们又多敏感,往往迅速捕捉了奇遇的言外之意,然后,电影出现了。
他对于“演姜文”这种说法,有了很多想象和感触。
如果说“阳光灿烂”完成少年情结,“鬼子”解决内心某一种恐惧,那么如今的“太阳”,分明有了男人的担当。
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职业导演,也期望半职业的状态可以多少保持旁观者的清醒客观,但是电影以及电影之类的艺术作品,总是难免成为骨血表达,从中,生命痕迹历历在目。
第一次看“太阳”的人,好像第一次醉酒。你几乎要被它迷倒,有微微的不适,但是更多的是无以言表的兴奋和快感。这种刺激使你很有再一次尝试的念头,并同时带来微醺之后的大胆和艺术创造力。
每个人应该都有这样的经验,那就是没有完全醉酒下会有的突然的流畅表达和美好手势,人会放松,但也不是一泻到底,还有着一点点不安,这个不安取决于每个人的底线不同。
你会觉得这是一次太棒的体验,如果你足够敏感。在毫无危险的前提下得到生活中只有危险过后才会带来的刺激,尤其这种刺激还企图重重击垮你的时候,一切较量都不期然出现了。
首先出现在姜文脑海中的画面,是两个骑着骆驼的女人,从很远走来,去向不明,但一定是为了男人。背景都是漫漫沙漠,明黄璀璨,在天光下带有金色,而某一处有艳红的火光冲天,男男女女在热烈舞蹈。
他常常会把很多词语几乎不自觉地给予色彩,“比如苏联,我就想到褐色;北京,我就想到了蓝色,是那种瓦蓝瓦蓝的蓝……”
他看到叶弥的小说《天鹅绒》,首先联想到的色彩是“一辆鲜红的拖拉机,在雾气中穿行,红色时隐时现”。
他从来认为属于他的电影,原本都存在于某一个地方,只是有一天与他相遇,他把他看到东西原封不动地翻译出来,就是他的影片了。所以,电影之于他,并不艰深神秘。
后来和叶弥谈版权,叶弥也非常性情,听说是姜文要拍,答复:一分钱不要,只要三个萝卜。于是和叶弥见面的那天,姜文准备了一筐萝卜;叶弥临走的时候,还是坚持从筐里拿出了三个。
“三个萝卜”的典故是什么?没有人继续说起。总之这个故意的留白就是《太阳照常升起》的前因。
姜文的工作室在太庙,他把回工作室说成回宫,源于毛主席曾经把这里命名为“劳动人民文化宫”并且题字。姜文除却觉得这个说法有意思:“我觉得很像是给我们题的,我们文化产品是必须靠脑力加体力的双重劳动来完成的。”之外,他说,“至于受毛主席影响最深的人,当属蒋介石。”
不远处是通向祭祖的大道,两边有松柏遮蔽。姜文说:“小王子们就是从这里走过去的。那里有一个太子林,每一个王子祭祖之后都要种一棵树,久而久之也有了几百棵,是北京市里最大的一片森林。”
他的几间平房愈往深处愈隐秘,最外面一间敞亮开阔,有一张艾未未(blog)设计的很大的台子,吃涮羊肉时,个子小的人要爬上桌才能捞得到肉吃;再进去就是他个人的工作间,因为他的书和他女儿的画随处可见,桌椅又多巨大,落地灯可以拉低,所以显得相对温馨。再往里是完全不见天日的剪辑室,“太阳”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在那里完成的。
平房门口有一个小院落,长着一棵高大的槐树,挂着一块黄色标牌,标注着这是一棵300年以上的古树。第一次开好“太阳”的新闻发布会回去那天,地上铺满细碎的白色槐花,泛着微微的青绿色,让人无处落脚。
“真是太奇怪的事情,从来没有落下这么一地的花。”晚上姜文送朋友,才开门,走进两只瘦小的猫咪,一只全黑一只全白,一边叫着一边旁若无人地走了进来。
他看着两只猫,稍后说,赶紧,给它们弄点吃的。
有点懵懂地走了出去。
“周韵演的那个疯妈某种程度上讲是我妈给我的启发。”姜文有一个对生活态度很剽悍的妈妈,具体可以参考《阳光灿烂的日子》当中斯琴高娃饰演的人物。疯妈着重了女人对于爱情的剽悍。
周韵一双圆润的脚在电影开篇长时间游走,赤脚,泥地,而她要找的是一双梦中出现的红色绣花鞋。男人对于女人的身体部分有各自不同的偏爱,姜文也许偏爱的是脚;而他理解中的女人会执着地以一双脚寻找虚幻梦境,却完全不自知那双脚的美好。
后来,鞋子被挂到了大树上,她上树,却不小心摔了下来,自此有点疯疯傻傻。
“她是一个单身母亲,一直等着男人回来。男人是一个志愿军,她叫他阿廖沙……最后也看到了,他牺牲了,留下了一些信,还有其他一些姑娘的长辫子。”
姜文说的“最后”,是指影片最后才出现的交代,而影片最后交代的是片中人的前言。也就是说,在第一个故事中出现的把房祖名已经抚养到20岁还在执着等待男人回归的周韵,其实早在她怀着孩子的时候,已经看到了牺牲的阿廖沙留下的书信和辫子。
她的疯癫,只是看上去是从树下摔下来导致的那么偶然。
“从她对儿子的教育方式来看,她也是一个极其聪明又有个性的女人。”
一个聪明有个性的女人,面容姣好,有着性感的脚,终其一生单一纯真地等着某一个只是掠过她生命的男人。等待的日子里她有时候安详如画,有时候激烈如电,有时候她是真的疯了——又能如何呢?
如果她还有点文化或者艺术感觉,或许她会疯得更早,但也或许会疯得更不彻底——又是一个漫长的话题了。
“像陈冲(blog)这个年纪的女人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可是现在找她拍戏都是演妈妈了。准确地说,我并不是擅长塑造演员,而是把他们内在的平时没有表现出来的东西挖出来,我唤起他们自身本来就有的东西,但是不到那个火候,不可能出来。我营造那个火候。”
他不那么同意的说法是演员的工作带有虚假。那些无论被他唤起还是捕捉到的东西,在他看来,都是演员自身原本就有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不虚假,也不是刻意表演出来的。
这一切也因为他是一个演员,又同时是一个导演——无论演员还是导演,都已经做到了最好。他有自己的感悟,也希望准确表达那些感悟。
虽然不止一次被问及,做演员还是做导演更加喜欢?更加胜任?更加成功?更加…..等等等等,他的回答也只可能永远莫衷一是。他不是故意推搪,他应该是没有明确答案,或者说,不想面对明确答案。
姜文的书柜靠墙一幅,书的品种多,从他常坐的沙发回手正好够着的,是一本米黄色大开本的马龙·白兰度传记《妈妈教我的歌》。这本书没有完全安插好,可见是经常翻阅的。
果然后来他说他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他也非常喜欢那个人。那个人,一个酣畅淋漓尤为难得的好演员,把自己一生都演进去了,他的名字等同于他所有角色的名字——或许马龙·白兰度真的可以作为一个专用名词,传递的是这个特定行当里的人都可意会但又不能完全言传的丰富意义。
只是一种感觉,未得姜文认可:他更多倾向自己的演员气质。
姜文很认真地说过:“黄秋生长得和我爸爸年轻的时候很像。”而黄秋生也不止一次地在各种场合公开表示,参加姜文导演的电影演出,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
黄秋生在影片中和姜文相逢,是因为一个女人的喜欢,这个女人就是陈冲。他们三个人演绎了一个极乐极悲的故事,现阶段,也许很难再从其他同母语的影像中,接收到这种在温暖田园的安宁快乐下慢慢渗出寒意的感觉。
故事的地域繁花似锦,姜文风趣开朗,黄秋生忧郁,陈冲妩媚。现世的富足,有巴洛克式的铺张繁复;而感情一片狼藉荒芜。黄秋生会弹一手风流的吉他,会唱木琴一般玲珑的歌谣,会被肥胖的丑女或者袅娜的美女统统爱上,可是他谁都不爱,连自己都不爱。他应该是一个曾经生活得很充裕的男人,是一个妈妈的孩子,他杂乱的家中,有妈妈做了枪套的铁色长枪,用于打猎。他杂乱的生活中,常常要应付女人们突如其来的表白。
他总是难免事故,并总是注定不能处理事故。他的人生因理想和现实之永远格格不入而永远捉襟见肘。他似乎是没有选择了,把枪送给了姜文,选择蔷薇开得最茂盛的那一堵墙,把自己吊死。
他们营造的氛围有着黄金年代才会有的、特有的集体主义阳光般的和煦安宁,然后他们都不动声色地在那样的阳光下说着笑着,穿着红色毛衣或者擦着铁色钢枪,或者就像去散步一样顺便去上吊。
“看他们的生活,不能无视他们生活的年代。虽然不同的年代也会有相同的情怀,但是,年代对于我们这一代的烙印,已经刻骨。”
“至于那一把枪,怎么让我之后遇到了房祖名,并且把这个年纪小了一半的孩子打死……仅仅是因为天鹅绒,还是像天鹅绒一样的女人的皮肤……”那是一个因偷情发生的犯轴的故事,姜文沿袭了他一贯擅长的人物感觉,看似粗鲁实则细致敏感,世俗意义上的关口或许都无所谓,却可能纠缠在一个极小的细部。那就是他人生的罩门。
姜文饰演的老唐是这个电影当中唯一一个刚强的角色。他冷色、阳极、天性。他始终试图对周围的生物绝对的掌控,每一天的追逐和猎取,每一种飞禽走兽以及女人。
当他面对背叛……他几乎想要背对背叛,然而他又难以如此自我放纵。他最终选择了直面解决,并希望带有诗意,只是生活和阅历,还有他的本来性格,还有时局,都催生热血。
他是一个多么有趣的男人,求婚的时候在大漠山顶做巨大的手掌写着“尽头”,因为真诚地爱一个女人;以后又真诚地爱上了其他女人,会把她嫌小的鞋重新融化之后再用大号的模子做成……女人问题几乎可以在男人生命操行中被忽略;有一天,他面临了女人的偷情,就会用枪,这就是男人才有的特权。
“上帝的设计下,男女总是在相互倾心,只是节奏有偏差。那原本就不是悲剧。”
他非常高明含蓄地让崔健的一句台词,点出他饰演的人物关键一笔:“先不说你和她结了婚之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所以她的偷情,看上去是她的问题,实际上是你的问题。”
崔健这个人物,出场不过短短几分钟,台词也就是那么两句,却在出现的时候,给人棒喝。
也是因为这样的语言,把全片贯穿,乃至第四个故事回到从前之后,让人恍然爱情的誓言、男女的亘古隔膜、时间的流逝以及山水有相逢,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有时候,怎么求也可能求不到,而有时候,又怎么避也可能都避不了。
姜文坐着的位置最容易看到的一幅画就是10岁的一朗画的两朵花,简易的水彩画,红色单瓣花,绿色枝叶,朗朗几笔,他说:“很有点齐白石的味道吧。”始终保持10岁的眼睛是不容易的,起码,他懂得欣赏,也在努力懂得做到。
“太阳照常升起”语出《圣经》,除“周而复始”外,另有原意,大致说的是太阳升起之后落下,再要回到原点升起……姜文强调了“回到原点”。
其实早在影片国内唯一一次私人放映之后,姜文留过一段文字,说的是一部德国影片《香水》,但其中言语机锋,多少有着特定所指。
“我明白了……《香水》那个主角原来就是我。也就是说我并不存在,也没味道……也没……什么都没有。只为香气而存在过……等香水出来后我却消失了……虽然香水能把人high倒……但那也是别人和别人之间的high,不但与我无关,很有可能会被杀掉……最好的结局也就是失踪。但这也不是任何人的错,也算无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