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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洪纲郑州“假唱”被起诉 强行拿走伴奏带

2006-07-21 19:09:17 SRC-127
   
 
  新华社消息  歌唱演员屠洪纲今年8月接受郑州市一单位邀请演出时因涉嫌假唱,邀请方日前已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邀请屠洪纲演出的郑州大草原文化广场业主陈伟娜在诉状中称,2004年7月28日大草原文化广场与屠洪纲签订演出协议书,由屠洪纲参与原告8月13日在郑州卡丁酒廊举办的演出活动,并演唱3首歌曲。陈伟娜向屠洪纲支付演出费5万元,并承担屠洪纲往返北京、郑州的机票及食宿费用。协议签订后,陈伟娜分两次将5万元演出费汇入被告指定的账户。

  8月13日,屠洪纲在郑州卡丁酒廊演出结束后,前排的观众指出屠洪纲在演出中用播放的原声带代替演唱,是假唱。舞台上方的大屏幕亦显示屠洪纲演出中的口型与声音不一致,是在对口型。陈伟娜随即与屠洪纲进行交涉,但屠洪纲拒不解释,并强行拿走带有原声唱的伴奏带离开了演出现场。

  陈伟娜认为,由于屠洪纲的假唱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演出和经营,故诉请法院判令屠洪纲返还演出费,赔偿原告的经济、名誉损失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编辑: li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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