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基与蔡卓妍
郑中基与蔡卓妍在香港举行记者招待会,郑中基率先承认两人已于2006年结婚的事实,并表示分手是基于对双方了解做出的,不涉及第三者,目前两人离婚程序正在进行中。阿Sa同时表示两人还是好朋友。
各位看官,别以为这两位在记者招待会上相对落泪,一个给对方递手巾,一个触摸对方脸庞,这就意味真情流露什么的。在我看来,双方在台上的一举一动,除符合职业演员规范外,并不代表他们有歉意,有诚意。严格地说,这仍然是一场遵循娱乐工业逻辑的危机公关。
试想,俩人当初结婚就准备瞒着公众,如今被曝光了就会有什么悔意吗?我也不相信,两个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人会如此和谐,恩恩爱爱——如果这是真的,他们的离婚肯定有一个非常诡异的理由。实际上,这更多是为了不得罪和失去粉丝,尽量减少因此带来的形象受损。
可要说阿Sa还有什么形象可言,打死我也不信。道理是这样,明星是公众人物,不管怎么说隐私都要比一般人来得少。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明星一定要对公众坦白所有婚姻状况,但是你一定不能对公众说谎。譬如,明星为了保护家人免受干扰,难免隐瞒家人的一些情况,却不能干脆就说自己未婚。阿Sa这次让人诟病的地方,不仅是她隐瞒婚姻事实,更是因为她没有坦承已婚。这就好比,美国人找克林顿麻烦,并不完全因为他在白宫里乱搞男女关系,更重要的是他作伪证。
现在的问题是,阿Sa不仅隐瞒婚姻状况,而且几年来仍然以青春玉女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有个网页介绍,阿Sa以“年轻得像威化饼干一样干脆”的青春可爱形象赢得上至公公婆婆,下至3岁女孩的喜爱。这放在以前大概不成问题,可是一个人怎么可能一朝是玉女,一辈子都是玉女呢,更何况明明已不是玉女,还要摆出玉女形象行走江湖。这样岂不成了娱乐界的“三聚氰胺”了?
说来这也是阿Sa的悲哀。她既是一个明星,同时也是娱乐工业打造出来的一件“产品”。一旦她的形象为消费市场所接受,所有利益也就和这个形象捆绑在一起。所以,为了维护这个形象及其相关利益,就算她自己不情愿,也不得不在刻意安排之下,以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来保持这个形象,从而保证这件“产品”的利润。这一娱乐圈定律,对许多港台明星来讲同样适用。
阿Sa为事业隐瞒婚姻事实,再次揭露了娱乐工业的无耻之处。事实上,已婚的阿Sa完全可以通过转型来保持个人形象和人格的统一。只不过,由于这将是一种冒险,不仅“公司”轻易不会答应,她自己大概也不敢这样做。但这样一来,她就必须面对人格的分裂,以及真相的追问。最终,她还是难免成为娱乐工业负面作用之下的牺牲品,面对类似今天这样情何以堪的场面。
结了婚的阿Sa未必就不可爱,这正如以玉女形象示人的她也不一定受所有人欢迎一样。反正已经是娱乐业的“负产品”了,她现在不妨打破圈内规则,顺应“自然规律”,真诚以对,这样才有望以新形象让公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