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石景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学生高戈起诉影星吕丽萍担任校长的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要求解除入学合同、退还赞助费的案件。校长吕丽萍没有到庭与学生对簿公堂。
据高戈称,1999年他受群星表演艺术学校宣传的吸引,出于对吕丽萍担任校长的信任,与群星表演艺术学校达成了口头入学协议,并交纳了赞助费3万元和其他费用。高戈入学
后,发现群星表演艺术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宣传相差很大,高戈要求退学,但群星表演艺术学校不给办理退学手续,不返还赞助费。为此高戈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入学合同,返还赞助费3万元,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但群星表演艺术学校表示,高戈退学并不是由于学校办学条件的问题,而是因为自身条件有限和出现连续旷课等违反学校纪律的情况,学校劝其退学的,按规定这种情形不能退学费。由于一些相关证据需进一步提供,昨天法院没有宣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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