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饶颖就人身损害案被驳回向丰台法院递交了
上诉状。几天前,赵忠祥因不服欠款案的鉴定结果也向海淀法院提出
了重新申请鉴定笔迹。
饶颖在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中表示,她在今年4
月15日向丰台法院起诉赵忠祥人身损害赔偿案,丰台法院受理后,赵
忠祥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此案应移交到海淀法院管辖。5月13日,丰
台法院裁定驳回赵忠祥的管辖异议。赵忠祥又提出上诉。7月21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进行全面法庭调查,就与本案有关事
实进行了实体审理,同时收取了饶颖的原始录音带。二中院并没有在
程序上进行审理,但二中院7月29日下发裁定书指出丰台法院受理饶
赵案程序不当,与法庭调查时内容完全不相符。饶颖同时指出,二中
院在没有调查海淀法院因何理由不受理此案的情况下,就主观臆断,
告知丰台法院不予受理此案是错误的。饶颖把自己起诉被驳回的原因
归结为丰台法院没有独立行使审判权,导致她丧失诉权。饶颖希望二
中院认真调查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重新做出裁定,保护她的合法权
利。
而赵忠祥的律师王富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二中院对于赵
忠祥管辖异议上诉的裁定是没有问题的。针对饶颖指责二中院“没有
调查就主观臆断”,王富认为饶颖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主观猜测,没
有事实依据。(京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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