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商场超市依然是热火朝天。市消协今天发出消费警示,提醒一些“马大哈”消费者,春节到超市、商场购物后,不要拿了收银条一走了之,要仔细核对账单。
消费者李女士大年初一在一家超市购物时,原本只有0.7公斤的黄瓜经过超市电子秤称重变成了1.2公斤,李女士回到家后才发现黄瓜斤两不对,立即回去找到超市,却因服务人员不承认而不被受理。
白小姐在一家超市一次性购买了200多元钱的食品和日用品,回家后拿起小票仔细核对发现,她明明只买了3大瓶牛奶,但结账时收银员却收了5瓶牛奶的钱。
消协部门还举例说,有些超市、商场虽然将某类商品标为“特价”,但结算时用的却是“原价”,一旦被消费者拆穿,就推说“特价”的标牌没及时调整。
市消协秘书长冯京凯指出,结账时,消费者要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和商品是否相符,不要盲目相信电子秤、计算机之类的电子工具,可能有商家已经做了手脚。如消费者买的是大额商品,交易后不核对账单,甚至将其扔掉,由于没有证据,吃亏的肯定是消费者。
此外,针对个别超市、商场把快要过期的酸奶和保健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情况,冯京凯说,商家这种做法其实是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消费者购买时要留意捆绑在一起的商品的保质期,赠送或捆绑的商品也要严格执行商品销售“三包”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提出维修、退换等要求。市消协同时也提醒超市、商场,越是过年生意红火时,越要注意合法、规范经营行为,并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