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014年07月02日 11:06来源:大众网
近日,宁津县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管大队,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康某的执行档案进行查阅。
大众网德州7月2日讯 近日,宁津县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管大队,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康某的执行档案进行查阅。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按照《宁津县社区矫正档案保密制度》,对来查人员按照规定人员身份进行详细核实,随后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要查阅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执行档案,公安人员应对查阅档案一事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将档案提出进行查阅。查阅过程中,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如果对相关档案内容复印,必须将复印内容、用途以及去向在申请书中说明,由管档员监督查阅,需复印的由管档员复印,不得将矫正档案带出档案管理室。
今年以来,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切实按照档案保密制度、执行档案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陈洁茹)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李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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