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禹城市成立“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全市12个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工作中,抽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派出机构、考评办、民政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分成两个组,采用明查和暗访的形式进行,对各乡镇低保工作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宣传发动情况。召开会议方面,各乡镇是否召开各个层面的动员会议,传达全市动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广泛宣传方面,各乡镇是否通过固定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宣传提纲、悬挂条幅等方式宣传“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有关政策要求和活动内容;签订责任书方面,各乡镇是否组织机关干部、城市社区居委会社会事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协管员、协理员、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等签订承诺书,统一备案登记、留存档案。二是检查落实部署情况。完善机构方面,各乡镇是否成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抓好“阳光低保”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落实责任方面,各乡镇是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城市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班子成员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形成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责任网络人员名单;制定方案方面,各乡镇是否制定机构健全、责任落实、任务细化、时限明确的工作方案,包含组织机构、责任网络人员名单、活动推进步骤、工作任务推进配档表等内容。三是检查自查摸底情况。低保档案方面,查看调查登记表、入户调查留存的低保对象家庭影像资料、评议记录、公示资料等档案内容;低保名单公示方面,走访部分村,了解查看摸底调查、民主评议、核查、公示等环节的实际工作效果,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低保公示栏设置方面,随机抽查几个村查看低保公示栏设置情况。(通讯员: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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