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4050"困难群体可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

2014年07月02日 10:16作者:贾凌煜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1日,记者从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具备济宁城镇户籍的“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可通过申请助保贷款、政府给予补贴等方式,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了。

       1日,记者从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具备济宁城镇户籍的“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可通过申请助保贷款、政府给予补贴等方式,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了。

       《济宁市“4050”困难群体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具有济宁城镇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因企业破产、停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5年、不满15年的人员,可申请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

       符合助保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利率、政府给予分段贴息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助保对象被确诊为患恶性肿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助保对象申请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鉴定时,医疗检查机构免收鉴定费。

       在办理助保贷款时,申请人需要通过社区初审,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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