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增支1.5亿元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2014年07月07日 10:22作者:李丹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济宁新闻:今年以来,济宁市财政增支1.5亿元,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并相应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低收入群众保障网升级版。

        大众网济宁7月7日讯(记者 李丹)近年来,济宁市财政部门以建设“民生财政”为宗旨,积极筹措、及时拨付各项资金,切实保障全市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今年以来,市财政增支1.5亿元,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并相应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低收入群众保障网升级版。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至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至2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此次提高标准是我市连续第七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将惠及近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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