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 09:54: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6月7日电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宣言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不参加针对其他成员国的联盟或集团。
宣言指出,成员国呼吁国际社会实现多种文明和平共存与对话,谋求共识,协同可持续发展,尊重各国传统和文化价值观念,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巩固国家间关系。
成员国恪守《联合国宪章》、《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及成员国加入的其他国际条约,不断发展和深化相互关系。
宣言还指出,成员国在彼此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建设相互关系。成员国彼此支持各方为保持国内稳定、发展国民经济所作的努力。
成员国不参加针对其他成员国的联盟或集团,采取一切措施依照国际法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彼此间或与其他国家间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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