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雄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中国将采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等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是个经济问题。要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内需是极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分配结构是经济结构的一部分,收入增长缓慢,还影响整个经济结构的优化。分配结构不合理,国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需求不振,必然影响经济持续发展。因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讲到调整经济结构,将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放到了第一位,提出的措施就是“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是个社会问题。今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争议最多、冲突最多、分歧最明显的社会结构因素为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差距过大成为人们不公平感加深的主因,必然影响社会安定和谐,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革调整”。
事实上,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社会的收入分配结构一直在向资本倾斜,廉价劳动力曾经被当做我们经济发展的一种优势,国民工资性收入一直低于其实际付出应得到的报酬。这固然有其历史的必然,但是经济社会发展到现在,内需不振已影响了经济发展,贫富差距已影响了社会和谐,经济社会的发展已迫切要求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提高国民工资性收入。
从报道看,国家发改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措施多是可以立即做到的,像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根据经济形势和物价变化,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社会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等等。但也有一些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补充的,像“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如何保证这项政策的落实,还需要有一些硬性的规定,比如将企业利润和职工工资以合理比例挂钩等;像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体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则大有文章可做,个税征收点放在哪档合适?税率该怎样调整?等等,现实的问题都在等待我们去破解。总之,收入分配制度不改不行,改则需要下大力气,做实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