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中国自行车队不接受处罚 再次提出上诉

2012-08-05 10:42:00     作者:    来源: 搜狐体育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中国自行车队
[提要] 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致信国际自盟主席Pat Mac Quaid和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Simon Lillistone,再次强烈要求公布中国队团体竞速赛违规的事实依据。

    伦敦当地时间8月4日,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致信国际自盟主席Pat Mac Quaid和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组委会主席Simon Lillistone,再次强烈要求公布中国队团体竞速赛违规的事实依据。

  潘志琛表示,竞速赛中国队与德国队决赛結束,显示屏即刻公布两队的成績,中国队以32.169战胜德国队,广播员广播中国队是冠军。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只是时间区分的成績,沒有包含其他因素,因此我们等待显示屏的正式公告成绩。

  赛后4分 36秒,显示屏公布了正式成績,中国队为第一名,值得说明的是,这是比赛裁判团在赛后4分钟之后,经过裁判程序处理之后公布的成绩,而不是即时的电动计时成绩。我们知道伦敦奥运会的全部媒体就是在组委会裁判团公布此正式成绩之后即刻发布新闻稿及传遍世界。中国队获得冠军的新闻已在这一刻正式传遍全世界。

  在正式成绩公布2分43秒之后,组委会再次公布中国队第二的改判成绩公告。两次公告之间的时间是2分43秒。值得说明的是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赛事,首次公布公告经过现代媒体已传遍全球,短暂的时间的更改产生以下反应:

  1)中国队需要知道究竟何处犯规,即被判罚犯规之后必须知道犯规真相,因为这是奥运会的冠亚军改判。

  2)全球媒体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为何改判?

  3)全场观众需要知道中国队究竟何处犯规?为何改判?

  4、改判公告发出之后,中国队马上提出质疑,现场裁判带中国队领队、教练员上裁判台观看录像。由于主裁判只提供了一次所谓的犯规的运动员骑行的正面影像且沒能从影像中有力解释犯规依据。必须说明的是由于主裁判没有解释清楚中国队违规的原因,中国队希望再看一次录像或查询,得到的是现场主裁Pomario不礼貌的拒绝。

  据了解,8月3日潘志琛约见国际自盟Mac Quaid主席和技术代表Chevalier,并提出了书面申诉,要求裁判长依据规则对比赛违规行为作出解释,国际自盟主席Pat Mac Quaid表示认同并委托UCI官员Chevalier带中国队领队去见主裁判,主裁判安排重看录像。但是提供的的仍然所谓的犯规的运动员骑行的正面影像,并没有从影像中解释清楚犯规依据。我们对此继续提出质疑。以至于到目前为止中国队还不明白何处犯规,谁犯规,犯了什么规。而事后主裁认为我们干扰裁判工作,并对中国队开出200瑞士法郎的罚单。我们认为,这是经过UCI批准的正常程序,而且是由UCI官员Philippe Chevalier带领下去的。将一个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视作干扰裁判工作,并开出罚单,无视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也无视中国队合理的按程序提出的复议。我们认为我们没有违反程序和规定的地方。对此罚单,我们不会接受。

  针对以上陈述事实,中国自行车队再次要求公布违规真相以及对违规做出解释,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体现奥林匹克精神。

  潘志琛同时表示,中华民族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民族,奥林匹克精神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为何在改判以后我们按正常程序提出合理要求获取改判依据而得不到合理符合规则的答复呢?

王琳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