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雷,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曹县庄寨镇政府主任科员。
田雷同志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工作中,他勇于担当,开拓创新。2016年庄寨镇被确定为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唯一乡镇级试点单位,这既是重大机遇,更是一项艰巨任务。他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积极承担这一工作。改革没有先例遵循,只能自己探索,他以创新性的方式,采用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原则,快速组建了62人的执法队伍。通过日夜学习,研究制定了积分考核、量化管理等管理制度和执法流程,形成了“5+模式”,开辟了适应小城镇发展的行政执法新路径,并作为亮点工作在全省编办主任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在他的带领下,庄寨镇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立案登记666件,累计处罚各类市场主体481家,行政处罚317.89万元。制止违法建筑443起,拆除214家,清理屋外屋、棚外棚320处共计7000多平方米。结合环保、国土部门,拆除小锅炉1400余台,查处散煤用户540余家,拆除图斑240余处。处理领导批转和市长热线交办案件108件。在受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出现一例行政复议或信访投诉案件。
分管城建工作他同样竭尽全力,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在他的积极推动下,2016年全镇修复路肩用土方2万余方,栽植绿化树2万余棵,铺装2.3万平方,路沿石1万米,划停车位2216个。为家具产业园、240国道、新建学校、新建医院项目等征地26413.4亩。3天时间完成了240国道、38家企业共计面积2.3万平方拆迁工作,7天时间完成了东方时代城二期200亩地5万平方拆迁工作,创造了庄寨拆迁史上的惊人效率。
行政执法是高危行业,执法者不但要每天面对违法者,还会时常面对各种“糖衣炮弹”。他不但自己模范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了各类人情困扰,同样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时刻把“廉洁”二字铭刻在脑海,始终做到了公平公正、秉公执法,在大队内部筑起了廉洁勤政的铜墙铁壁,该大队没有出现一例徇私舞弊或吃拿卡要现象。
多年来扎实的工作,辛勤的付出,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公认和好评。2002年被评为菏泽市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先进个人;2003年曹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授予菏泽市新长征突击手;2005年被评为曹县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被评为曹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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