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菊,女,1974年4月出生,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聊城分公司冠县东收费站副中队长。“我只是大家身边一个平凡的人,做的也是平凡的事,只希望通过一些小事,能够为社会传递一些正能量”。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聊城分公司冠县东收费站的收费员李从菊说到。
2019年1月28日,正赶上李从菊休班,由于正值小年,她一大早就去菜市场采购食材,提前为家人准备丰盛的晚宴;10点左右,满载而归的她走到柳泉花园小区附近时,突然踢到了一个东西,低头一看,是一个红色的女士挎包。“这个包这么新,肯定是有人掉的”李从菊想到,于是她捡起挎包,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失主的线索,挎包一打开,吓了她一跳,里面有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大约有1万多元,并且还有身份证、护照、银行卡和一部苹果手机,由于手机设置了密码,也无法联系到失主的家人朋友。李从菊想到失主肯定万分着急,她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到附近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能联系到失主。刚刚备完案,包里的手机响起铃声,李从菊赶紧接了起来,经过询问得知,失主今天去济南赶2点的飞机,不知道自己的包丢了,正好失主的儿子雷先生打来电话才知道母亲的包丢了。
在约定的地点,雷先生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显得十分激动,嘴里不停的说着“谢谢,谢谢齐鲁交通的好人,要不是阿姨给送还,我妈他们肯定上不了飞机,太感谢齐鲁交通的好职工了,我马上给她送到机场……”而李从菊却表示“别客气,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并婉言拒绝了雷先生的酬谢。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直坚持做好事。自参加工作以来,李从菊主动参加义务献血十余次,献血量达几千毫升。“我做的都是一些小事,但是我总想着能帮助急需用血的人都是好的,总归是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心里也觉得踏实。”李从菊表示。在平时工作中,李从菊也表现优异,多次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优秀收费员,收费状元等荣誉称号,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李从菊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她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也深刻践行了集团公司“畅行齐鲁、传播文明、诚信服务、回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齐鲁交通人将持续把真心、诚心、细心的服务带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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