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远

2018-07-31 10:17:00来源: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黄玉远 

     

  省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含金量非常高的税收优惠政策。山东省税务部门为了认真落实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这项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引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实现“应知尽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专业性和系统性都很强,为提高企业掌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近年来,我们联合与科技、财政等部门一起,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方式持续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常态化的优惠政策宣传解读,提醒企业及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并通过税务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精准辅导,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我们还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厅咨询和受理人员、12366热线服务人员及征管人员第一时间熟练掌握政策。今年以来,已累计为系统内3000余名相关税收管理人员和办税大厅办税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此外,针对研发活动管理难度大的问题,我们还搜集相关行业的企业优秀案例,编制成经验模板,广泛发放,供企业参考使用。

  二是聚焦重点,精准落实,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我们通过与科技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了“落实科技税收政策重点企业动态监测数据库”,将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承担科技计划的企业等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数据库,指导基层税务部门聚焦入库企业的需求和短板,实施个性化政策辅导和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政策获得感。此外,我们通过大数据手段,密切跟踪企业优惠政策的申报情况,对于应享未享、少享疑点,及时进行数据分析,排查原因,确保应享尽享。如,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对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新政的落实,我们指导各市建立了科技型企业优惠落实工作台账,积极主动上门帮助研发费管理不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范账目,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度,我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达到7950家,同比增长113.65%,加计扣除额达到256.41亿元,同比增长56.20%,其中,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达到2662家,加计扣除额达到41.56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是主动创新,优化服务,达到“应简尽简”。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的要求,我们采取企业“自行判断申报享受优惠,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来落实这项政策。针对企业填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报表工作量大、数据差错率高等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研发了“研发费用账表辅助工具”软件,并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帮助企业纳税人自动生成研发项目辅助账和研发费用汇总表、归集表等报表,降低了人工归集的工作量,有效提高了研发费用归集效率和质量,受到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目前全省1548户企业使用了该工具,按每户节省软件购置费5万元估算,共约为纳税人节约软件使用成本7740万元。此项工作得到国家税务总局汪康副局长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并在全国予以通报推广。我们还制定推广了“研发与核算一体化”通用模板和6个行业模板,规范企业研发职责、财务核算、研发活动流程、研发与核算一体化工作机制等,引导企业研发与财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准确归集可享受政策的研发费用,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质效,受到纳税人的欢迎。

  同时,对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我们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得到广泛好评。我们和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明确由税务机关直接转请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且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给企业申报优惠政策吃了一颗“定心丸”,消除了企业对申报优惠政策带来涉税风险的顾虑。对企业反映和遇到的问题,我们也及时予以解决。最近国务院已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用好用足这项政策,放大政策效应,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地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我省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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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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