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机制“优服务”。对财政业务工作流程逐项研究、分析梳理,提出重塑再造方案和具体举措,减少机关“体内循环”,用流程再造“砸实”制度创新。比如,多年来,在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一个部门到财政厅办事要找厅内多个处室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一个部门对口一个处室”的原则,在厘清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对口服务省级预算部门(单位)工作机制,实现服务保障“一口对接”、服务事项“一单列明”、标准流程“一以贯之”、服务平台“一体布局”、保障激励“一并跟进”,并梳理公布了对口服务部门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引和业务流程图,打破处室之间条块分割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来回跑”为财政“贴心办”。
二是服务群众“通堵点”。聚焦群众关切,紧盯“痛、堵、难”、专挑“拖、慢、缓”,通过流程再造,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部门单位的获得感、满意度。比如,在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方面,通过设立规范的非税收入项目识别码和缴款码,统一线上线下缴款流程,资金收缴由“先票后费”变为“先费后票”,实现缴费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同时,不断加大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应用力度,大力推广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模式,实现柜面、自助、网上、掌上多种选择,为缴款人提供最大便利。又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从方便采购人角度出发,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提出了精简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优化采购方式等16条改革措施,涵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以集中采购目录为例,按照采购需求一致性、应用普遍性、政策功能性等原则,将集中采购目录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将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数额标准统一提高到30万元,赋予采购人更大权限,采购便利度大大提升。
三是简政放权“提效率”。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通过流程再造,把该减的减到位、该放的放下去,为企业“松绑”、群众“解绊”、市场“腾位”。一方面,全面清理各类备案、登记、确认等事项,彻底杜绝各种“无审批之名、行审批之实”行为,通过“减权、削权”,进一步明晰财政公共职能定位,实现财政权力重构和财政机制优化。另一方面,按照“放无可放、减无可减”原则,进一步简化财政事项审批流程,将部分省级财政事项下沉至部门或企业实施,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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