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梁

2019-12-27 10:59:00来源:作者:

  

  山东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国梁

  《若干措施》针对当前制约国企改革深化的关键症结,提出了一批实招、硬招,有很多亮点和创新之处,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营造改革创新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对因落实党中央和国家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改革引发信访,信访内容涉及企业改革事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不予负面评价”,真正为大胆负责、勇于改革的企业负责人带上“护身符”,释放了更加强烈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信号。

  二是在健全改革责任落实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常态化末位淘汰机制”,这项要求与我们今年开展的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抓改革述职问询同向而行、共同发力,进一步传导了改革压力。

  三是在完善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省属企业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从而为省属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进一步松绑,提供了更大操作空间。

  四是在推动省属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方面,针对省属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这一短板,《若干措施》要求,建立“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从2020年起,工业企业未来三年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0%”,同时提出,“省属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进一步鼓励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激励。

  五是在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企业党建工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挂钩”,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返回大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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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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