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举报辟谣平台
2024年5月5日6时许,临沂市莒南县道口镇某村村民刘某某制作“道口沭河段有人跳河”内容的短视频通过西瓜视频、抖音个人账号发布。
莒南警方第一时间对该短视频内容进行核查,确认相关河段及周边区域未发生相关事件警情,随后依法传唤刘某某接受调查。到案后,刘某某对其编造不实信息、造谣传播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刘某某为跟风网络热点蹭流量引关注,故意捏造事实虚构情节,将自己五一假期跟朋友在河边游玩时拍摄的照片做成视频配文后在互联网平台传播,造成多人浏览、点赞、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责编:
审核:解西伟
责编: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