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任金梅) 对民事案件宜调则调、当判则判,对各类案件采取高效执行,崂山法院百日内结案达1867件,并创下全市最高的 84.96%的执结率。今天上午,崂山法院举行了“百日结百案、百日高效执行”活动表彰大会,民事审判一庭、执行二庭以及丁福国、韩文福、陈崇礼等12名法官受到表彰。 据悉,为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树立“精致司法、高效执行”司法品牌的良好形象,自今年4月份,崂山法院在民事审判和执行范围内开展“百日结百案、百日高效执行”活动。经过100天的紧张工作,崂山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166件,执结各类案件701件,共计结案186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77件。 作为基层法院,崂山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中,较大部分案件为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此类案件虽然案情较为清楚,但若简单地予以判决,则不利于矛盾的最终解决。因此,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该院强调诉讼调解,通过做好庭前、庭后调解工作和息诉、息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此次受表彰的民一庭丁福国同志结案数达到 153件,民事调解率达到 59%,创出了这次活动民事结案数和调解率的两项最高。 执行二庭的3名执行人员执结数全部超过100件,执一、执二庭的实际执结率均达到60%以上。其中韩文福结案 140件,是这次活动执结数最高的一位;陈崇礼实际执结率达到84.96%,创造出全市最高执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