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农村税费改革正在全省普遍推开,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撰写了一组“农村税费改革知识问答”,对税费改革以及推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详细、权威的解答,本报自今日起陆续刊出,敬请关注。 1、什么是农村税费改革? 答:农村税费改革,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进行全面清理,区别情况,规范管理的一次综合性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后,通过实行以税收为主的分配方式,进一步规范农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带动和促进其他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试点,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正式启动。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我省为全国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之一。200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了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2、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 答: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但是,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还不尽合理,农民负担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严重侵害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伤害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农产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跌,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切实向农民倾斜,并下大力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规范农村分配制度,遏制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用规范的分配方式控制农民负担,体现农民应尽的义务。这样既可以把基层干部从收粮收款中解脱出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又有利于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农村基层政府转变职能,精简机构。 3、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充分估计到了这场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借鉴兄弟省和我省试点市县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慎重研究后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实现“三个目标”。即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实现农民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和重点事业健康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 4、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全面理顺农村分配关系,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二是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改革力度与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关系。三是科学规范,实行以税收为主的分配制度和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的征收方式。四是配套联动,全面推进农村的各项改革。 (王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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