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农机第一大省”面临严峻抉择。省机械工业办公 室的统计显示,今年5月份,全省农用三轮车产销量分别为67972台、 38773台,均比去年下降60%以上,全省6家主要农用车生产企业一个 月的产销量尚不及去年一个时风集团的单月产销量。 据了解,今年5月1日之前,全国范围内农用车由农机部门管理, 执行拖拉机的管理标准,无需交纳购置附加费、养路费等,产销环境 相对宽松。但在此管理体制下,全省农用车挂牌率仅有30%左右,农 用车“大吨小标”、超载现象十分严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运输 安全。 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彻底改变了农用车的生存 环境。依照新交通法,农用车管理转归公安部门,对农用三轮车按照 “三轮汽车”进行管理,而对四轮农用车则按照“低速载货车”的标 准,“农用车” 这一称谓成为历史。这一管理体制下,农民购买一辆8000元左右 的农用三轮车,需要交纳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以 前每辆车将多支出2000元。这无疑削弱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农用车市 场大大萎缩。同时,国家对汽车产业的发展作出调整,6月1日推出的 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设置的门槛,使农用车生产企业转产汽车的 可能性几乎为零。 我省是全国第一农用车生产大省,2003年总产量达202万辆,占 到全行业的30.66%,其中农用三轮车占到全行业的74.73%。省机 械办规划发展处处长刘卫东认为,山东农用车因为适应了农村经济的 发展需要、适合农民的购买力和消费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喜爱。 运输过程机械化是当前农村实现机械化的最迫切需求,从目前来看, 农用车依然有极大的需求。 对于目前山东农用三轮车市场下滑,刘卫东表示,这种状况将会 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国家政策的调整必将引发整个农用车行业的调整。 他建议,要摆脱当前低迷的市场行情,农用车生产企业必须调整现有 低水平重复的生产格局,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结构,适应农村新 的需求,向标准型、效益型方向发展。同时,鉴于农村和农民的特殊 情况,国家也应该对农用车采取优惠的政策,对有条件的农用车生产 企业,可允许其进入汽车生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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