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一些影视剧,在表现人物的情感上,有三种偏颇—— 一是以理压情。就是说用理性、原则让人物该悲的不悲,该喜的不喜,该怒的不怒,该哀的不哀。其中的末流,甚至成为理的说教和道的图解,令人看不下去。有时有些比较优秀的电视剧,也有以理压情的情况。比如29集电视连续剧《江山》,在塑造解放军警备司令文达的母亲以及解放军军管会主任林然等人物形象时,都有以理压情的表现。文达之母是位革命的母亲,为革命献出了丈夫,献出了长子,而剩下文达这个文家的唯一男人又因犯罪伏法。不难想像,这位母亲将经历多么复杂的情感与心理历程,然而在剧中,这些情感却被一个“理”字给封住了或者说给简而化之了。林然的有些应该表现出来的感情也受了“理”的压抑。在如何判决文达的问题上,林然虽然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但剧中描写的这种痛苦只是停留在坚持人民利益与养活文家的两难选择这一层面上。事实上,林然作为文达的战友,他的情感应该复杂得多。他对文达的犯罪,有恨,也应有惋惜,还应有内疚之情。然而一个“理”字,却将他这方面的感情给封闭了。还有他与文华的爱情。在两个人最后一次交谈时,他不像是一个恋人,更像一位哲人和思想者。这也是那个“理”字在做怪。 情与理,是影视创作也是一切艺术创作永远摆脱不开的一对矛盾。如何对待和处理好这个问题却是艺术家首先要思考的。艺术既不可能无理性,更不可能无感情,而应是情与理的统一。统一在哪里?统一于自然。而所谓“自然”就是当情则情,当理则理。不是人为的去突出一个压抑另一个,造成不自然。 二是重欲轻情和以欲代情。这主要表现于对爱情对两性关系的描写上。现在电视剧描写爱情描写两性关系的很多,但却很少打动人吸引人。原因之一是编导们把精力用于编造三角或多角和第三者插足的故事上去。而这类故事编来编去总是大同而小异。试想,谁愿去看这些差不多的故事?还有编导们在处理情与欲的关系上,其兴趣不在于情而在于欲。用句时髦的话说,就是把眼睛盯在肚脐眼以下的部位。着意于欲而拍出来的作品,顶多能给人一点刺激,却绝不能打动人,更不用说引发人们的思考了。 如果说,无欲之爱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是“天国”之恋,不是世俗之爱,但如果主要着眼于欲,那岂不是把人的爱情苟同于动物两性的互相追逐了吗?爱情,顾名思义,爱的是情。写爱情着眼点都应该放在情字上,去写人物心灵的碰撞,情感思想的交流和沟通。古今中外的爱情名著哪一部又不是着眼于一个“情”字?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有家出版社不惜重金鼓励作家写出我们时代的爱情名篇,可惜至今没出现这样的作品,是不是还是浮躁在作怪? 三是煽情。有的虽然也写“情”,但那情是煽出来的。它不是发之于心,而是煽之于外,不是自然地流露,而是人为地强加。这样煽起来的情,既浮浅又虚假。于是我们看到屏幕上的演员在哭,屏幕前的观众在笑;屏幕上的演员在发怒,屏幕前的观众却感到莫名其妙。这种煽情其实就是无情而造情。有的本有真情可写,写得好也会很感人的,但编导们不去寻找情的喷发口,不去寻找抒情的生动细节,不去展现人物的情感历程,而只是在场面上翻来覆去。结果写来写去,却总也无法让观众感动。 没有情感感染力的艺术是失败的。艺术家们如果不深入人的感情世界,不在探究人的感情方面下功夫,又如何能创作出感人的艺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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