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相关案例,人防办这一看似“冷门”的部门,腐败起来却是“五花八门”,让人触目惊心。根据相关规定,民用建筑到达一定的规模时,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根据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工程进行审批、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是人防办的重要职能。一些领导干部正是利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易地建设费收取、减免等权力大肆谋取私利。有的明目张胆收取开发商“好处”,违规为人防工程降等级、减面积;有的“靠山吃山”、靠人防吃人防,通过下设协会等组织,垄断工程设计、图纸审查、设备采购等领域,从中牟利;有的拿审批权作诱惑作威胁,要求开发商为特定关系人输送项目、工程、资金……各色各样的腐败,影响恶劣,必须严肃查处,减存量、遏增量,精准施治。
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些地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频发,同管党治党责任不实、监督缺失、政治生态严重恶化有莫大关系。有的人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大搞“独立王国”,议事决策“一言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责空转,甚至参与其中,沆瀣一气。为此,相关党组织特别是主管部门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层、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持续保持有腐必反、没有盲区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加强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
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还要针对行业特点,通过建好制度笼子把腐败之人防住。比如,针对人防办实行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特殊体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杜绝管理盲区,形成监管合力;针对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要通过完善相关议事决策制度、将相关标准向社会公开等方式,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针对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缓缴,应建面积缩水等问题,应适时采取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对人防领域收费、罚款等资金收缴、开支等进行重点检查,完善对人防领域资金管理的刚性约束。只有把脉治疗、对症下药,才能让人防系统防线真正坚固起来,有效抵御各种腐败侵蚀,还人防系统健康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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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