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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讯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快要开始了。5月12日,我的老乡、莒南四中的王老师心急火燎地打来电话,询问有没有门路帮他发篇论文。尽管他的学历和任职年限都符合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但按照市教育局文件,没有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的他将没有资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最近,记者接到的类似电话有十余个。在当地,像王老师这样的中小学教师不在少数。 由于许多中小学教师不甘心被论文“一票否决”,两种现象便出现了:一是想尽一切办法、用尽各种关系发表论文。沂水县的一位中学教师说,他四次带着论文到省城,托老乡、求熟人,请客花了上千元,至今也没发出一篇。二是论文造假。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生拼硬凑或直接抄袭,甚至不管论文内容与自己所教学科、所学专业是否沾边。另一种更严重,找个印刷厂,把已经出版的刊物改造一番,将某篇论文原作者的姓名换成自己的。 记者电话采访了临沂市教育局人事科。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说,临沂市人事局与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的确有此项规定,并已实行了好几年。 这一规定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负责全省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省教育厅人事处。该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国家和省里都没有这一规定,这样的规定缺少政策依据。 这位工作人员说,在论文方面,对中小学教师作硬性要求是不合理的。他说,中小学教师不同于既抓教学又搞科研的高校教师,他们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而不承担科研任务。教好书,育好人,就是个好教师,就应该晋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脱离实际的规定,逼得教师们只好造假。 据记者了解,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是这样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不作要求;如果一些地方对教师作量化考评,论文可适当加分,但不能把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在我省即使中小学教师写了论文,质量也不错,发表也是十分困难的。省教育厅主办的期刊《山东教育》,是我省发表中小学教师论文最多的刊物。该编辑部的一位副主编说,全省省级教育刊物只有两三本,一年下来刊发论文总量不过四五百篇,而全省中小学教师有76万人。这位副主编说,每年职称评审前的几个月是他最头痛的日子,这期间,最怕的是见临沂的客人、接临沂的电话,他们别无他事,肯定是找他发论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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