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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公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目的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那么,法律援助可以为公民提供哪些免费服务?没钱打官司是否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怎样才算经济困难?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有关人士。 法律援助“援助”什么 据介绍,法律援助主要是指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的案例,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也就是说,法律援助可以免去代理人的代理费,甚至代理人为代理案件付出的差旅费等。但对于法院收取的案件诉讼费,与法律援助没有关系。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并不是说经济困难的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有范围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六大民事、行政事项可请求法律援助。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下六种情况,如果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当然,各地可以作出补充规定。 五种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条件限制。刑事案例中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受经济状况限制的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怎样才算“经济困难” 何谓“经济困难”?《条例》并没有规定一个全国统一标准,而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目前,我省及其他一些地方多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为“经济困难”。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当地区县或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不能申请援助咋办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申请援助的案件范围,那么,在此范围之外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没钱打官司咋办?据了解,除了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外,各省也可以自己作一些补充规定。另外,对一些经济困难的案件,很多有正义感的律师往往自愿无偿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比如,鹏飞律师事务所傅强律师就曾免费代理了“打工妹断指告老板案”。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4月20日,19岁的胥新疆到一私营企业打工。4月21日,就在她上班的第二天,胥新疆的右手中指被电锯锯断。慌忙中,工厂老板将她送至医院,做了接指手术。然后,老板声称回家去取手术费,但从此一去不复返。可怜的是,胥新疆因为家里不能及时筹集到治疗费,而致使手指缺药坏死只好又把手指锯了下来。眼看着一个花季少女将成为终身残疾,傅强律师向其伸出了援助之手,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努力,该案在劳动仲裁阶段已取得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书裁决其工厂老板如数支付打工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此案已超出了《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完全是律师的个人人道行为,这也是社会所提倡的。 本报记者 崔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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