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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取保候审合情合法?

2003-08-22 10:23:24 鲁中晨报

  8月 16日,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一案,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参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的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 16日被取保候审 (见 8月 17日《鲁中晨报》 B6版 )。这也使一度沉寂的刘晓庆和刘晓庆税案再度成为媒体和大众关注的焦点。
  刘晓庆取保候审,合情合法?
  洪道德:刘晓庆取保体现司法进步
  “刘晓庆取保回家是司法机关充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无罪推定、重视司法程序的综合结果。”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家洪道德教授这样说。洪教授还指出:“刘晓庆作为一家涉嫌偷税的公司的董事长,在起诉阶段能被取保候审,这样的案例在以前很少见。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真正重视了程序合法,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

  何向东:“有悔过表现”就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来规定。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也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对公民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的条件,假如媒体的报道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有关司法部门以“有悔过表现”这个在法律上找不到的理由对刘晓庆取保候审,是不是违法之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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