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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被照“裸照”
家人愤怒向店方讨回赔偿
2003-10-15 06:49:27 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0月14日讯(通讯员 李文鹏 刘春明 记者 刘大正)六旬老太利用商场赠送的免费照相卡拍照,不料照相部却给自己制作出了“裸背露肩”的“青春”照,老太及家人看了十分恼火,遂通过消协讨回了公道。
  据介绍,10月5日,家住青岛高科园60多岁的肖老太在李村某商场购物交完款后,商家赠送她一张20元的免费照相卡,让她到一楼租赁商场摊位的某照相部照相。肖某到照相部拍完后,电脑屏幕上出现了肖某正面头像,不一会工作人员给她制作了“裸背露臂,头戴礼帽、戴耳环、留披肩发和古装打扮”的6张用她的头像和电脑技术合成的彩照,她大吃一惊。肖某当即质问照相部为何要这样照,但照相部工作人员说,如不喜欢再交20元钱可以重照。肖某怕照相部拿这6张照片到处宣扬,想领走这6张照片,但照相部工作人员又说要领走每张10元,肖某无奈只好交了60元取了照片。
  肖某把照片拿回家后,儿子和女儿看了十分恼火,认为照相部侵害了肖某的人格权,便投诉到崂山工商分局,要求讨个公道。消协认为,照相馆有违法行为,未经肖某同意拍这6张离奇的照片,违反了《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道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由于商场与照相馆有租赁关系,所以照相馆的违法行为,商场负有连带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某商场承认有过错,照相馆退还肖某60元,补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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