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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李迅) 根据青岛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1~9月份本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9.93元,同比增长13.0%;人均消费支出5937.15元,同比增长10.4%。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分列第12位和第10位。与2002年相比,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这些城市里提高两个位次,人均消费支出位次不变。 根据全国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9月份全国35个大中城市可支配收入人均为7810.86元,与其相比本市低5.5%。人均可支配收入列前6位的城市分别是深圳市17876.93元、广州市11379.81元、上海市11100.30元、宁波市10487.95元、北京市10388.21元、杭州市9818.39元。本市与最高的深圳市相差58.7%,排在第12位。 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人均消费支出列前4位的分别是深圳市10335.41元、广州市6460.97元、上海市6196.40元、北京市6020.92元。本市排在第10位。 根据全省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9月份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73.93元,本市为7379.93元,列第4位,比2002年上升了一个位次。可支配收入列前5位的其他4市分别为济南市8245.49元、威海市7798.54元、东营市7504.62元、烟台市7263.27元。 全省消费支出人均为4513.53元。人均消费支出列我省前5位的城市分别是济南6311.69元、青岛5937.15元、烟台5498.75元、威海5425.70元、东营5209.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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