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陈光由潍坊团市委书记调任诸城市市长。上任之初,诸城市属150家独立核算的企业有103家明亏或暗亏。经过调研,他认为主要原因是“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利益关系不直接”,因此“应该在产权制度上动点真格的了”。
试点选择了总资产270万元、职工277人的国有小型企业———诸城电机厂。诸城市政府最初拿出的改革方案是国家控股51%,职工买断49%。但方案到企业后,职工不同意,企业提出由职工全部买断。企业的意见反应到诸城市委、市政府时,陈光说“可以试试”。于是,按照电机厂职工的意愿,最终定下来的方案是———9个厂领导每人出资4万元,20多个中层干部每人出资2万元,普通职工每人出资6000元,
将电机厂买了下来,电机厂由此改为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变为“股份合作制”。为了让改制顺利进行,陈光还于1992年底撤销了5个企业主管局,人员一个不留,只保留一个经贸委。
1993年,陈光出任诸城市委书记,改革速度继续加快。从那年5月开始,通过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无偿转让产权、破产、租赁、兼并等7种形式,推行以产权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制。至1994年7月,全市288家乡镇办以上企业,有272家实现改制。
陈光的改革在当时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他被反对者称为“陈卖光”。直到1996年国务院派出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给予肯定,争议才告一段落。其实,改革带来的效果显而易见———改制3年后的1995年,诸城被“卖掉”的企业全部赢利,亏损企业全部扭亏为盈。
1997年12月,陈光升任菏泽地区行署专员后,拉开了菏泽当地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序幕。当时菏泽地区县级工业企业亏损面达90%。
据一位跟踪采访过陈光多年的记者说,陈光复制了诸城的股份制改革模式,但在形式上做了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改变。
从大面上看,菏泽经济基础不好,企业状况普遍欠佳,如果按照诸城改制模式将企业卖给职工,在菏泽肯定是行不通的,因为菏泽的企业穷,菏泽的职工更穷。因此,菏泽改制不能大规模地由职工出钱以股份合作的形式把企业买下来。
陈光从实践中发现,如果抓住大企业集团搞“低成本扩张”的机会,把困难企业“送给”优势企业,以此带来资金、管理、技术和市场的增量,不失为一种可以试验的改制之策。因此,陈光要求各级政府敞开县门区门,像推销产品那样推销自己的企业。因为他明白,只要送出去,企业摆脱了困境,地方上才有税收。
陈光无所顾忌的“送”,终于让自己又增加了一个外号———“陈送光”。但实践再次证明了“陈氏改制”之策是有效的:拿2002年与1997年相比,菏泽全市企业亏损面由90%降到12%。
从“陈卖光”到“陈送光”,陈光认为自己至少坚持了一条原则:实事求是。他告诉记者,“事实摆在眼前:建国40多年,不少国有企业总在亏损,你认也罢,不认也罢,体制好,制度好,为什么会亏呢?我认为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这是我当时答复批评者的话。一个二三十户农户的生产队就是集体所有,是公有制,我们270多名职工买下270万元的企业,即使不叫公有制。叫集体经济总可以吧?
”(导报记者段海涛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