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个人外汇受托理财开禁问题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
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炉。对有银行开办个
人外汇受托理财,《办法》没有明文禁止。业内人士相信银行业将会
推出许多适合居民投资理财的衍生品种,市民的投资渠道将大大拓宽。
衍生产品向 金融机构开放
根据《办法》规定,在3月1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之日起,我国的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将正式向银行以外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等金融机构
开放。
目前在我国开办衍生产品的通常只有银行,而其他金融机构涉及
这项业务一直乏规可循。因此,暂行办法的推出,不仅对于我国金融
机构,而且对于广大的国内投资者,投资的渠道均将得到极大拓宽。
外汇受托理财 有望对个人开禁
目前,针对个人投资者推出的衍生产品包括了中国银行在去年推
出的“期权宝"业务,以及个人受托理财业务。据了解,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曾对个人推出了外汇受托理财,主要投资于与利率、汇率等
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但在推出后相继被有关监管部门叫停。业内人士
分析,叫停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去年11月以前,我国对个人小额外币
存款利率没有放开,而银行通过结构性存款来为个人客户进行外汇受
托理财交易,通常都比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要高,而且
门槛比较低,这一点与当时的国家政策相冲突。
另外,由于这项业务又牵涉到银行将客户的外汇资金拿到国外进
行投资的问题,意味着操作风险较大,在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出台之前,缺乏专门的管理办法对该项业务进行规范。业内人士
认为,从《办法》的出台可以看出,监管部门趋于将所有衍生产品逐
渐对个人开放。 (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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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
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衍生
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
的结构化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