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的女儿李文在自己的新书《我和李敖一起骂》中,把自己周 围邻居的“恶习”骂了个酣畅淋漓,并成功地把对面董文华家的三条 狼狗骂走了两条,取得小胜。但前天,李文租住的别墅所属的北京盟 科置业公司以她“对其他客户的正常生活和整个园区的生活居住环境 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由,向她发出了最后通牒:勒令她一周之内搬 出该别墅,否则断水断电。昨天,李文向媒体发表公开信,向置业公 司发出律师函,称自己将斗争到底,坚决不会“为狗让路”。 李文:他们赶不走狗就赶人 李文起诉董文华“狼狗案”的纠纷越闹越大,昨天下午记者与李 敖的女儿李文通话时,她称自己将起诉置业公司。她告诉记者,《我 和李敖一起骂》出版后,她的朋友、记者来找她,置业公司的人都会 阻挠,让她感觉很对不住朋友。现在物业公司不去赶董文华家的狼狗, 倒要自己搬家,李文更是气愤不已。她说自己17岁坚持结婚时,和父 亲李敖经常吵架也不会流泪,但因为这件事自己“已经被气哭了好几 回了”。 2月10日,业主孙巍向李文发了停止租赁合同的通知:“鉴于您 无法尽到一名租客的义务,对园区的正常生活和整个园区的生活居住 环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请您在一周内搬离嘉浩园区,如果过期不 搬,我将委托物业管理处停止水电的供应。” 看到通知后,李文称自己感到震惊、愤怒、荒诞和失落。她气愤 地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是迫于那位女歌星的压力。我怎么影响别人 了?都是他们先得罪我的。我也没拍董文华,拍的是她家的狗——— —还是在我家阳台上拍的。她复出她的,我出我的书,我一直都守法。 我为物业公司赶走了两条狗,他们应该感谢我才对!物业公司赶不走 狗就赶人,我坚决不会为狗让道。” 之后,李文向记者发来长达12页的传真,其中包括李文与置业公 司的租约、业主终止租赁合同的通知、李文的律师向置业公司发出的 律师函以及李文致媒体和读者朋友的公开信。公开信称:“文明住户 居然为一条狂吠的狗让路!赶不走狗就赶人!”“在人的社会里,狗 是不能当道的。”“让他们来赶我吧,断水断电吧,我相信自己站在 公平和正义一边。”李文的心情可想而知。 业主:要赶李文走的不只是董文华一家 之后,记者根据李文提供的电话联系到盟科置业总经理陈渊宇。 陈先生非常无奈地告诉记者,赶走李文绝对不是因为董文华是名人的 缘故,而是因为李文经常在邻居玻璃上贴大字报、与周围邻居吵架, 甚至在阳台上用高倍望远镜拍摄和观察董文华的家庭生活,给周围邻 居们的生活造成恶劣的影响,大家都想赶她走。他称,包括董文华家 在内,李文家周围的5家住户都向置业公司施加了极大的压力,尤其 是董文华的丈夫很不冷静地称“如果李文不搬走,将拒绝支付任何住 房费用,还要砸了李文家的门窗”。最后在置业公司的极力劝阻下, 才避免了更加激烈的冲突。 至于李文称职置业公司赶她走是“为狗让路”的说法,陈经理很 难评价:“这个人我怎么评价她好呢?这个人给我们带来太多麻烦了! ”他介绍说,李文入住半年来,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为 了缓解她与周围邻居的矛盾,置业公司曾经通过服务人员、李文的朋 友与李文协商,甚至他本人也曾亲自买花去拜访李文,希望能让她“ 心情平静一些,不要总与别人过不去了。”李文总是搬出“我的父亲 怎样怎样”,以及“我是美国公民”来应对,陈经理说:“无论她是 谁的女儿,无论她是哪国公民,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和社会的公德。 ” 律师:无故赶人损害李文声誉 昨天,李文的律师孙树理、乔冬生受李文委托,向北京盟科置业 有限公司提交了律师函,提出三点法律意见:第一,置业公司单方面 终止租赁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第二,置业公司称“如果李文不 搬将停止水电供应”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第三,置业公司有不干扰 李文个人生活安宁的义务。陈渊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收到了律师函, 但置业公司的态度不会变,如果李文肯走,他们愿意向李文赔偿一切 合理的经济损失;如果李文坚持不走,就要和李文“奉陪到底”,对 簿公堂。 本报记者 郝东智 实习生 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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