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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蒙上焯因“强奸”女学生被判入狱7年 ■13年后,当年的女学生作证:蒙老师没有强奸我 ■26年后,女学生的堂兄作证:与她发生男女关系的是我 ■十余年来,女学生的丈夫以良心之名,不避家丑为蒙老师讨清 白 ■时至今日,历经申诉艰辛的蒙上焯仍旧未能洗脱罪名 3月10日,70岁的蒙上焯一笔一画地誊写着自己的申诉材料。为 了看清纸上的字,他的脸快要贴到信纸上了。此时,距离1975年蒙上 焯“被诬强奸”女学生已经近30年了。 学生怀孕 1974年,18岁的雪莲(化名)正在海南琼海县大路公社新村学校 读初中,在同学异样的目光中,她渐渐感受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腹 部渐渐隆起。 “怀上孩子了?!”知道真相的母亲羞愤交加,把雪莲往死里打。 在家人的步步紧逼下,雪莲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秘密”。 1973年下半年的一个下午,堂兄薛贵民叫雪莲去他家谈一下记工 分的事情,不谙世事的雪莲就信以为真,满心欢喜地过去了。“贵民 要我和他睡觉,我不肯,他力气大,我拗不过……”后来堂兄又多次 与雪莲发生关系,雪莲怀孕了。 薛贵民家是“反革命家庭”,他又是独苗,“如果说是堂兄干的, 堂兄肯定会被批斗死。”母亲对年幼的雪莲连哄带吓:不许说是你堂 兄做的,就说是外面的人,越远越好! 懵懂无知的雪莲想到了已经调到20多公里外的花莲小学任教的原 班主任老师蒙上焯,“蒙老师调走了,我想反正没有人对质。要是他 在学校,我就不敢说是他了。” 老师"认罪" 1975年7月10日,琼海县公安局在大路公社召开全公社中小学师 生大会,批斗蒙上焯强奸罪行,并对其执行逮捕。 半年以后,原琼海县公安局一位预审员向蒙上焯发出“最后通牒” :我最后一次跟你谈话。你如果能完全彻底交代,我们可以重新考虑 安排你的工作,并放你回家与亲人团聚;你若抗拒到底,我们就去你 家动员你老婆与你脱离关系(离婚),把你关死在这里。 念及家中上有高龄老母,下有两个孩子,如果老婆真的被逼离婚, “那可要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蒙上焯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 违心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是我干的。” 1976年4月30日,琼海县人民法院依据这份供词以及其他“黑材 料”,“依法从严判决如下:判处蒙上焯有期徒刑7年,劳动改造。 还老师清白 1975年,也就是蒙上焯入狱的那一年,雪莲嫁人了。一次偶然的 机会,丈夫谭业兴看到了雪莲枕边的“自悔书”。谭业兴责问妻子: 你诬告蒙老师,害得他去坐牢,对得起良心吗? “是该还蒙老师清白了。”谭业兴说服妻子,让她给琼海县法院 写了一封信,说明情况。此信发出后如泥牛入海。1989年,谭业兴又 动员妻子与他一起来到琼海县法院说明当年真相。 一位法官答复:这个案子不能翻案,你们走吧。但一心要为蒙老 师伸冤的雪莲夫妇,又于2000年9月9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写去了 证言。 漫漫申诉路 7年的牢狱之灾,2556个日日夜夜,蒙上焯熬白了头发。1982年7 月9日,蒙上焯刑满释放。回到家,蒙上焯被眼前的情景震惊了:入 狱7年,“家”已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屋子四面的“墙”用椰树叶挡 着,用以遮蔽风雨;屋里一边养猪,另一边住全家4口人。 从1982年开始,蒙上焯跑遍了县法院、检察院、教育局乃至县委 上访,但是结果一样,没有回音。 2000年10月,蒙上焯带着雪莲出具的证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申诉。2001年2月20日,海南高院驳回蒙上焯的申诉,理由是 证据不足。蒙上焯的爱人薛月宜听到这个消息后,承受不住打击,患 了精神分裂症。 2001年3月24日,雪莲又给海南高院写了一份证言,说出强奸她 的人是堂兄薛贵民。3月25日,薛贵民出具了一份证明:“我是雪莲 的堂兄,我和她在一九七四年因工作关系发生了男女关系一次,事情 发生后不久(阿莲)就怀孕了。” 2002年1月23日,怀揣两份证词的蒙上焯赴海南高院参加申诉听 证。负责听证会的法官对他说:你回去拿一件物证来证明不是你做的, 是薛贵民做的,我们就改。没有,我们不能改。 “已经快30年了,男女关系的东西,你就是叫任何人都拿不出来。 ”蒙上焯对高院法官每一次“加码”感到不解,“琼海县法院判我的 时候也没有物证啊。” 能否"有错必纠" 蒙上焯的代理律师王世春说,“目前此案的关键是司法机关能否 有‘有错必纠’的勇气,还一个公民失去近30年的清白。” 已是3个孩子母亲的雪莲告诉记者,2003年10月20日,她去海南 高院听证时,一位法官对她说:你现在说当时强奸你的人不是蒙上焯, 就犯了诬告罪,是要抓你去坐牢的。 雪莲回答:“我不怕,只要能还蒙老师一个清白,我愿意去坐牢! ”当记者问雪莲丈夫为何如此主动积极要雪莲说出真相时,谭业兴拿 出笔,在一块硬纸板上歪歪扭扭写下两个词:良心,清白。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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