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大众精选 

 

市民炮轰供热顽症

2004-03-26 06:25:04 齐鲁晚报

报停凭啥还收费?“缩水”为何不赔偿?

  本报济南3月25日讯 今天,省城集中供热正式结束。供热结束
了,可老百姓反映的供热三大“顽疾”依旧存在:用热报停仍收费、
供热不达标无补偿、分户计量光喊口号!不少市民建议,有关部门要
在非采暖期对三大顽症拿出“手术”方案,别让百姓来年再为此头疼。
  报停凭啥还收费
  今年,一些报停暖气的市民,也被收取了每平方米6元钱的管网
维护费。市民周先生反映,他在历下区有一套房子空闲,供暖部门仍
然按照每平方米6元收取了费用,不交的话就要被强行拆除供暖装置。
他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供热也是一种商品,我不用你的商品,为何还
要交钱呢?
  记者查询了有关供热法规,没有找到收取报停费的依据。据热电
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用户用热报停,但周围供热的房屋也会向其辐
射热量,所收的费用是能源消耗费。
  一些用户对此质疑,这项费用该不该收是一回事,另外,即使该
收,每平方米6元的费用是不是太高了呢?又是否经过法定的听证程
序呢?
  "缩水"如何赔偿?
  另外,不少用户对供热不达标的补偿问题提出质疑。根据《济南
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和热电总公司的承诺,采暖期内保证室温
不低于16℃。
  在何种情况下对用户进行补偿呢?根据现行规定,即“根据监测
点的监测,在采暖期内室温低于16℃超过30天,或连续低于12℃超过
10天,免费(退回)全部期内采暖费”。
  一些用户认为此规定是在愚弄消费者,按照此规定,假设有一个
小区供热忽高忽低,10天内只要有一天超过16℃,其余每天即使在零
下也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
  市民方先生反映,他住在经十路附近,春节期间经常因水管被挖
断造成停暖,一个采暖季下来,至少有10天没有暖气,他找到供暖部
门要说法,得到的答复是“找挖断管道的单位负责”。
  他认为,消费者用的是供热单位的商品,商品“缺斤短两”,供
热单位应先对用户赔偿,然后再找肇事单位赔偿,而不应该一推了之。
  "分户计量"何时实现?
  分户计量,在供热行业喊了多年,百姓也期盼了很久,可喊了六
七年,一直没把“口号”变成行动,令消费者大为不解。
  据了解,早在2000年前后,省城就在百花小区进行了分户计量试
点,但试验结果一直没有公布。2001年以后竣工的住宅小区,都已经
按规定安装了供热分户计量装置,目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住宅至少
有数十万平方米,但这些分户计量都成了聋子的耳朵,没有派上一点
用场。
  供热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分户计量需要庞大的资金对老房屋进行
改造,资金来源是个问题。有市民认为,分户计量难推广,关键在于
供热单位怕自己利益受损。
  一些市民建议,能不能先像天津一样实行供热收费双轨制,已经
安装分户装置的实行计量收费,老房屋依旧按面积收费。让消费者看
到计量收费的甜头,来带动分户计量的推广。
  (本报记者)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上一条:银行收费是否太霸道
下一条:“逍遥”11年终落网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发  现
  青 未 了
  健    康
  财  富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