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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30年卫生费 临邑一小区演现实版“鹅城”

2011-01-14 09:3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临邑县城管执法局网站上的相关文件。

 

网友发帖评论,真实版鹅城——临邑南鑫世纪城卫生费已收到30年后。

  大众网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王磊)新房还未入住,竟要先交30年卫生费?近日,一位网友在大众论坛发帖称,德州市临邑县南鑫世纪城按照县政府的“红头文件”规定,向业主预收30年的卫生费,每户1800元。网友们纷纷质疑称此事堪比电影《让子弹飞》现实版的“鹅城”。

    昨天下午,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临邑县南鑫世纪城。售楼处工作人员王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确实按照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向业主们下达了通知,预先收取30年卫生费,每户每月5元,共计1800元。据她介绍,南鑫世纪城是德州市临邑县一所新建小区,2010年12月20日开始交新房的钥匙,该小区一期交房共计200多户。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现在已有100多户业主缴纳了卫生费,如果业主提出异议,已经收取的卫生费目前无法退还给业主,除非县政府下达新的书面文件通知。她告诉记者,之前代收卫生费时,开发商与政府相关部门有协议,而且政府的“红头文件”作为依据。 同时,临邑县南鑫世纪城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不交卫生费就不给新房钥匙”情况,再三强调卫生费是给县城管执法局代收的,卫生费都是要交给政府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临邑县城管执法局,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鑫世纪城确实存在预收30年卫生费的事情,不过现在已暂停征收。工作人员说,按照开发商和县里签订的协议,业主自愿缴纳卫生费,每户每月5元,共计1800元,小区业主一次性缴纳30年的垃圾处理费后,剩下的40年便不需再缴纳了。

    但对于预先缴纳的30年卫生费是否会被退还,临邑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答复,让记者联系负责南鑫世纪城辖区的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但记者多次拨打这位负责人的电话都没有联系到这位负责人,该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队长一直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对于南鑫世纪城预收30年卫生费的事情,暂时不能回答。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了被称为县政府“红头文件”的《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邑县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下发时间是2009年6月11日,在《临邑县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第6条“直接征收对象及方式”中第7款规定:“对新开发的商品住宅房,统一由县城管执法局向开发商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预收30年的一次性终身城市垃圾处理费。其他商业用房按本办法相关标准执行。县城管执法局委托开发商与购房户签订服务协议,城市垃圾处理费计入商品房销售代办费用。”

    在论坛网友的留言中,网友们纷纷质疑“预收30年卫生费”的作法。网友“小说家”发帖说,“忽然想起刚刚看过的电影《让子弹飞》,原本是县长的马邦德,被张麻子劫持后以师爷的身份来到‘鹅城’,‘汤师爷’本来想和张麻子在鹅城搜刮民脂发一笔横财,却没想到鹅城的上一任县长已经将老百姓的税赋收到90年以后了,也就是2010年。让汤师爷等空欢喜一场。原本以为这就是电影编导的妙笔生花,空穴来风。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还真找到了‘原型’。”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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