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来电反映:一名年仅 16周岁的中学生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斗,被学校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因心理负担过重,竟在教室断指自残。 本报记者贾浩哲现场调查报道 11月 21日上午,记者在淄川区中医院见到了断指自残的中学生小周。躺在病床上的小周(如图)神色忧郁,打着绷带的左手还不能活动。父母轮流守在他的身边,惟恐再发生别的意外。医生介绍,小周自残的是左手无名指,属开放性骨折错位,比较严重,要恢复正常,还需要一段时间。
教室内打斗受处分
小周告诉记者,他是因为无法接受学校的处理结果愤而断指自残的。今年 16岁的他在淄川一中高一某班上学,出事前任班纪律委员,因为管理比较认真而得罪了程某等同学。 今年 10月 18日早自习前,小周在教室和程某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程某首先踢了小周一脚,又拿起凳子要打小周,小周也抓起凳子,无意中打破了程某的头部。而后,两人被其他同学劝开。程某被同学送到医院治疗。 事发当日,学校让小周和程某都回家反省写检查。几天后,学校对两人做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压力太大断指自残
“我对学校的处分难以接受,我是因为维护纪律得罪了程某,并且是程某先动手打我。”小周对记者说,“学校经常发生打架事情,但都没有这样处理过,学校为什么要对我处理这么重?” 从此,小周情绪失落,学习也不如以前。 11月 17日 21: 25许,在教室上晚自习的小周突然站起来,将自己左手放在桌上,右手抡起凳子朝左手砸去。一声痛苦的喊叫后,小周左手无名指断裂了,鲜血直流。周围的几十名同学被惊呆了,等反应过来后,赶紧将小周送到医院治疗。 家长要求学校负责 “打架事情发生之后,我曾找学校的领导,希望他们公正处理这件事情,可结果很难让人理解。”小周的父亲对记者说,“因为处理不当,让孩子的心理无法承受,导致孩子断指自残,责任完全在于学校。” 据小周的父母介绍,小周虽然年龄还小,说话很少,但非常懂事,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感到非常意外,学校应该对此事负责,但学校却认为小周自残是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这让人难以接受。
学校认为没有责任
就小周断指自残一事,淄川一中政教处张主任及级部主任、班主任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调查了解,小周自残是个人行为,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和个人,与学校无关。小周性格比较孤僻不好说话,自闭心理强,自从今年住校以后,和同学接触并不多。 据介绍,断指事发前 4天,小周的父亲离婚后再婚,小周返校后心情就一直不好,比较烦躁。此外,事发前几天还听学生反映,有人传话给小周,有 30多名青年人曾找过他,让他“小心”,小周可能因此非常恐惧,心理压力太大。 张主任对记者讲,小周和程某动手打斗,致人受伤,学校对他的处理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的,没有不公正之处。目前,类似事情已经引起学校重视,也专门对此进行了探讨,研究预防和解决办法,以防止类似事情不再重演。
学生觉得学校不公
对于学校把断指自残归结于家庭和个人原因的说法,小周和他的父母断然否定。小周说:“父母对我非常好,他们结婚都是在我督促下进行的。我一时激动下断指,完全是因为觉得学校处理不公,无法接受。” 小周断指自残,这让同学们震惊不小。有同学告诉记者,小周虽然学习不是很好,但人缘不错。不少同学觉得学校对小周处理过重,致使小周心理压力太大无处发泄,才采取了这种不可思议的举动。
谁来负责视情况定
学生在教室自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边鹏律师。边律师分析,小周已经 16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清楚,也应该知道后果。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心理压力过大,他断指自残,心理主观上是故意的,出于一种报复性心态,应该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他是未成年人,应该由他的监护人—父母负责。 至于学校是否该负责任,主要看是否有老师值班。如果学校规定晚自习老师应该值班而没有老师,学校就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如果学校规定晚自习不用老师值班完全由学生自习,那学校就对此事没有责任。同时,自残行为破坏了学习秩序,对其他同学造成心理和精神压力是不对的,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引导应该引起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