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岁女孩受到意外伤害,成了八级伤残。她勇敢地带领父母 走上法庭,打赢了官司。 这名女孩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崔营村的谭丽。去年8月30 日下午,她骑自行车经过一乡间小路。同村村民舒群辉甩绳子刹板车, 甩出的绳子恰好套在谭丽脖子上,将谭丽从自行车上拉了下来。谭丽 脖子被勒出血,并偏往一侧。 谭丽的母亲带她到村卫生室和当地医院治疗,没查出大伤。然而, 今年2月初,谭丽却偏瘫了。襄樊市中心医院确诊为寰枢关节脱位。5 月10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医学鉴定:谭丽已是八级伤残,活动 将受到一定限制。 此间,谭丽家人多次找舒群辉,要求他承担1万余元的医疗费等 费用。但舒群辉仅掏了100多元。 谭丽对爸爸谭国清、妈妈刘玉杰说:“你们别找他了,干脆到法 院告他。”谭国清、刘玉杰夫妇都是快40岁的人了,还没打过官司。 再说,乡里乡亲的,一打官司不就成仇人了吗?于是,他们提出让舒 群辉拿一半医疗费,这事就算了结了。 谭丽的外公也说:“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我这一辈子遇到多 少麻烦事,哪打过官司?” 谭丽不信,她说:“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打官司 就是讲理,有理还怕他不付钱?” 今年7月,谭丽和她的父母一起将舒群辉告上法庭,要求舒群辉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33771.40元。 本月6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舒群辉虽不是故意致谭丽伤 残,但其过失行为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赔偿谭丽各项损失共25849 .84元。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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