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2月12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新华社记者姜克红外出采访经过福州市台江区解放大桥和闽江二桥之间的江边时,发现离自己100多米的远处一位身穿红色上衣的女子从岸上向江中走去,很快江水将她全部淹没。姜克红立即意识到这是一起投水自杀事件,于是背着重约10多公斤的摄影包急忙向事发地点跑去,在向围观群众呼救无效后,姜克红穿着内衣只身一人跳下水,把投水女子救上岸来。 看了这则报道,让我想起了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摄影作品《上学》,该作品报道的内容是:在陕北安塞县的有这样一个村庄,40名学童每天上学要像小杂技演员一样,经过一座破烂不堪的“绳桥”,其中9名小学生曾先后从4米高的危险“绳桥”上坠入河流。你看:画面上的孩子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向前移 动着,尤其是第一个孩子艰难的行走姿式,让人过目难忘。前景的钢丝与“绳桥”下的水,准确地交待了这种独特的危险环境。再看第二个孩子双手紧抱孤桥上的钢丝,咬紧嘴唇紧张的走“绳桥”的瞬间,使人想到每天有多少孩子要在这样的恐惧中一步步地走过“绳桥”去求学。 据说,这幅摄影作品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震撼人心的形象冲击力,征服了所有参评的资深评委,是唯一一幅获得满票(49)的获奖作品。从这一点,该作品获一等奖完全理所应该。然而殊不知,这幅新闻图片的背后却有着极大的隐情。 该作品作者-三秦都市报记者杨小兵在谈这幅图片的拍摄经过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为拍摄出真实而感人的瞬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多次与孩子们同行,在惊险的“绳桥”上走在孩子们的前面,一手抓钢丝,一手拿相机,冒着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掉下去的危险,将长久的牵挂与担心倾注在摁下快门的一刻…… 杨记者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冒着随时要掉下桥的危险,仅仅就是为了要抓拍一幅更能引起轰动的新闻图片?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杨记者不可能每天去那“绳桥”上冒险吧,可那四十几名上学孩子却是天天要在那桥上走过呀!杨记者难道不清楚吗?在这两年中,杨记者难道不应立刻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不应急速采写稿件(拍摄照片)登报呼吁吗?杨记者“第一次看到这种“绳桥”就惊呆了,那感觉只有一句话:触目惊心!可他的行动呢,却要等到两年以后摄影作品才见报,才“立即引起了当地政府和各界的严重关注”,才让那些上学的孩子走上平安桥。 这幅新闻图片,难道不以让孩子付出生命危险的代价而获得成功的吗? 试想,如果这次姜克红记者不是选择救人,而是拿起摄影机来拍摄红衣女子投江自尽的残酷过程,那么他所拍摄的也一定会是“精彩的”新闻镜头,也一定会是一条极具震撼力。也许记者也可能因此而获大奖,甚至成名于天下。然而,姜克红并没有拿起摄像机去成就自己的事业,并没有选择新闻的价值,并没有去履行作为一个职业新闻记者的使命。 不错,记者的职业当然是获取新闻,从这一点说,杨记者做到了,姜记者没有做到。可是,我们更应该记住,从事任何事业都要从做人开始,如果做人的起码良知缺失,那他的事业再成功也不值得褒扬。更何况记者是社会的良知,是被人们誉为抑恶扬善的正义的化身。杨记者虽然得到了个一等奖新闻,但那颗冷漠的心灵却令人心寒;相比之下,姜记者虽没抓到那“撼人”的瞬间,但他履行了一个记者或者说一个人的起码准则--那就是道德和良知。它比抓一条轰动新闻具有更大的价值。 杨记者作品成功了,可他做人却失败了;姜克红记者没获取新闻,但他做人却真正成功了。(作者为四川省大竹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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