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每年列支500万元为中小企业"充电"
2011-08-22 11:33:00 作者:陈金路 来源: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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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企业发展 融资担保 农产品 风险补偿 技术改造项目 培训工程 民营经济发展 利息支出 信用担保机构 扶持资金
[提要]
从山东省聊城市政府了解到,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扶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将列支5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对全市符合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给予扶持。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县(市、区)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的,市财政按县(市、区)当年实际补偿额的20%以内奖励。
从山东省聊城市政府了解到,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扶持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将列支5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对全市符合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给予扶持。
据了解,新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民营经济集聚发展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中小企业与优势企业协作配套项目、节能环保型清洁生产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培训工程、信息化推进工程及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
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为,优先安排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型、农产品加工型中小企业;优先安排列入全市重点支持的“百家重点民营企业”和“百家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先安排经济效益明显,上交税金多,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中小企业。
专项资金扶持方式采取贴息、补助两种。贴息是根据项目水平及投资规模,对利息支出给予适当补贴;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对企业的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凡当年享受过市财政其他政策支持的项目,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安排。
另外,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县(市、区)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的,市财政按县(市、区)当年实际补偿额的20%以内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对为本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年担保额1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30%、担保中小企业户数占全部担保户数80%以上的担保公司,按全年担保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陈金路)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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