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开学前彻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2011-08-29 08:57:00 作者:洪祥 李战来 来源: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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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校园 食品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监管 开学 聊城市 食品原料 托幼机构 加工经营 师生
[提要]
新学期即将开始,秋季是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易发季节。此次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快餐店、周边饭店、小饭桌及师生饮用水供应点等。
新学期即将开始,秋季是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易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预防与控制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近期,聊城市将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从9月1日持续到9月20日。
据聊城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在聊城市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未调整到位前,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抽调专门卫生监督力量,逐户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园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快餐店、周边饭店、小饭桌及师生饮用水供应点等。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园)长负责制;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是否经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学校食堂加工过程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加工经营的食品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食品盛放容器、加工用具是否做到生熟区分,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采购,索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建立进货台帐。学校周边饭店、小饭桌卫生和为师生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
重点查处六种行为: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购进或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不符合有关标识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提供公用餐饮具不按规定消毒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洪祥 李战来)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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