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青岛

青岛将举办首届合唱节 打造成音乐盛典和文化盛事

2012-04-06 10:59:00    作者:   来源: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合唱节 音乐之岛 文化盛事
[提要]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打造“音乐之岛”城市文化品牌,2012青岛首届合唱节将于5月举办。比赛报名可登录市委宣传部青宣网www.qdxc.gov.cn。
    本报讯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打造“音乐之岛”城市文化品牌,2012青岛首届合唱节将于5月举办。比赛报名可登录市委宣传部青宣网www.qdxc.gov.cn。 
    合唱节将由六大板块组成:包括合唱大赛、合唱交流展演展播、合唱讲座、合唱与钢琴交响音乐会、颁奖晚会和总政歌舞团合唱团来青演出。其中,5月19日将在市人民会堂举行“永远的黄河”合唱与钢琴交响音乐会;5月27日将在青岛大剧院歌剧厅举行合唱节颁奖晚会;5月29日、30日将邀请总政歌舞团在大剧院举行合唱展演。
    本届合唱节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团市委、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协办,市音乐家协会、市合唱学会、青岛电视台影视频道、青岛音乐体育广播、青岛交响乐团共同承办,是我市继国际小提琴比赛之后,着力打造的又一音乐盛典和文化盛事。
李润杰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