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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启动今年第一季度物价低保联动机制

2012-04-09 09:15:00    作者:何 君   来源: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生活保障 保障标准 居民消费
[提要]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依据我市物价上涨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和保障标准提高联动机制,结合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情况,市物价局会同统计、财政等部门确定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
    本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依据我市物价上涨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生活补贴发放和保障标准提高联动机制,结合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情况,市物价局会同统计、财政等部门确定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 (五市发放标准由当地确定),向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发放今年第一季度物价生活补贴。 
    据了解,本次补贴将随本月或下月低保金,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另外,市物价局还按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报了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情况,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测算确定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临时补贴发放标准。 (本报记者 何 君)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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