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青岛

胶州提升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2012-04-11 11:13:00    作者:刘 洁   来源: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环境监测 PM2.5
[提要] 胶州市日前在胶州一中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安装了一台PM2.5监测设备,并通过了青岛市环境监测总站专家组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这也是青岛五市首家安装验收的PM2.5空气自动监测设施。
    首台PM2.5监测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报讯 胶州市日前在胶州一中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安装了一台PM2.5监测设备,并通过了青岛市环境监测总站专家组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这也是青岛五市首家安装验收的PM2.5空气自动监测设施。
    据胶州市环保局介绍,用PM2.5的数值作为衡量空气质量的标准,将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青岛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启动以来,胶州先后开展了 “蓝天行动”、油气污染治理、督促热力公司开展脱尘除硫设施、机动车排气治理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从严治理直接排放PM2.5,并严格控制造成空气细颗粒二次污染。
    目前,该市正研究规划新的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的设置。 
    (刘 洁)
李润杰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站搜索: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