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选贡献突出中青年专家 公务员不得推荐

2011-11-14 09:17:00    作者:张雯雯   来源:山东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选拔 山东省 优秀人才 中青年专家 公务员
[提要] 日前,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我省将选拔表彰10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推荐时以近5年(2006年以来)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日前,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我省将选拔表彰10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推荐时以近5年(2006年以来)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得被推荐。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在选拔时,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以近5年(2006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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