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启动应急机制:就大蒜退运事件照会韩国驻青岛总领馆

2015-02-11 14:08:00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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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山东省商务厅接到临沂市部分企业出口韩国大蒜遇阻的情况反映后,根据省政府指示,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致电我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参处,向商务部有关司局及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函,向韩国驻青岛总领馆发出照会。

  大众网济南2月11日讯(记者 李兆辉)11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1月初,山东省商务厅接到临沂市部分企业出口韩国大蒜遇阻的情况反映后,根据省政府指示,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致电我驻韩国大使馆经商参处,向商务部有关司局及山东检验检疫局发函,向韩国驻青岛总领馆发出照会。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表示,将向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转达山东企业诉求,并向韩国政府部门和驻华大使馆汇报。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照会发出后,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一行来省商务厅访问,山东省商务厅、山东检验检疫局、临沂市政府及商务局、检验检疫局、外办等部门、兰陵县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谈。各方分别通报了事件进展情况和各自的理解、立场。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表示,将向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转达山东企业诉求,并向韩国政府部门和驻华大使馆汇报。目前相关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已全部退回,退运的大蒜也正在组织内销。

  日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韩国退运我省部分企业大蒜有关问题发表谈话,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山东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有关企业与韩方进行沟通交涉,维护企业权益,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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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临沂兰陵县蒜农向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供货2200吨大蒜。大蒜在发货前经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专职人员质检合格,但到达韩国港口后却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质检不合格要求退回货物,这一前后迥然不同的退货理由,让蒜商无法接受。这次大蒜退回事件直接导致兰陵县三四千户蒜农损失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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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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